《Before the Flood》,纪录作品,英国出品,2004年上映。
如果你问我期待的爱情是什么模样,无非就是如此吧,淡淡的幸福的姿态却有些世间最纯粹的爱恋,在对的那个人眼中,自己有些自己最自然的释放,呆呆冷冷的女主,在男主一步一步的猫猫圈养计划中步步沦陷,没有虐心,没有误会,有微微一笑很倾城的忆念,如果爱一个人,如果被爱,这都是最好的存在,一切发生的那么自然而然,当然这的忽略男主的精心组织,在一点一点的陪伴中,在一丝一毫的渗透中,她爱上了深爱她的他,很好不是么?有些人就是这么幸运,你想要的都会摆在你的眼前,任你挑选,有事情的好好坏坏都有人替你选择好,把最好的那些放在你的面前,多希望有一份这样的纯粹,但是也知道这些对于我来说大多不切实际,我喜欢看着别人幸福的模样,不会因为自己得不到就去破坏,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这样的爱情,也期待,但是我却并不觉得自己会是那幸运的一个…我想要的都得一点点靠着自己去打拼,身为女孩子,我有些男人应有的奋斗的姿态,不是因为我强势,而是我知道,如果我不够勇敢,我想要的未来路上的荆棘没有一个他替我扛,自己不勇敢,怎么继续向前……祝福拥有的,也祝福我这种在路上的,以蚂蚁的速度又如何,我再努力向前就好了!!这么努力的我,其实也是为了一个最美的遇见,只是汝非汝否,又如何??2016年11月24日
最可怕的不是觉得自己很孤独,而是被孤独忘记,能相依的只有自己。 一直觉得路明泽是南大写的最大的伏笔,细细琢磨这个人物,都能从他的一言一行刻画出一个完整的路明非。当看到他在路明非回忆小时候的“家”时说的那句“一直以来相依为命的只有我们”时,我才感觉明妃的孤单是多么可怕,他甚至忘记自己一直以来只有自己一个人,周围甚至没有什么可以算是可以说一句话的人,那个能和他在网上聊两句的大哥,已经永远沉入了三峡,那个关心的他的小怪兽,永眠于红井旁,那个会开着豪车帮他撩妹的师兄,被这个世界所忘记,那些陪伴他的一切都已经逐渐失去。 他只需要一点爱和关心就能够活的很开心,仅此而已,但就这一点小小的要求都无法实现。一切都好像都在路明泽的计划中,他的哥哥逐渐开始察觉,察觉到自己的孤单,开始发现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发现唯一一个不会离他而去的,只有那个可以满足他一切愿望的弟弟,路明泽没有去改变什么,他只是让路明非从自我麻痹中醒来,让他认识到自己是个怪物,一个孤独的怪物。 感觉路明泽每次与明妃的交易,拿走的不是明妃的灵魂,而是明妃那个表面上的自己,那个不愿意面对真正的自己的“我”。他不断提醒路明非,告诉他你很厉害,你厉害到可以得到一切,你可以把那个你喜欢的女孩从婚车上抢过来,你可以把你不喜欢的一切抹杀,代价很小,就是承认自己的孤单,承认自己是个与其他人不同的怪物。 明妃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他小心翼翼的守护着自己那一丝丝的满足感,他拼命的去强大,想不依靠小恶魔的力量,去保护那些让自己感到不孤单的人,那些他在意的人。因为他害怕,害怕有一天,他被其他所有人认为是个怪物,那些他在意或者不在意的一切,他害怕,害怕他那份被自己故意忘记的孤独来找他,他更害怕小恶魔,他的弟弟,站在他面前,带着一脸嘲笑的表情,告诉他“哥哥,你是个怪物,你和我一样,是这个世界的弃儿,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才不会背叛对方,离开对方。” 怪兽总有一天会从温暖的摇篮里醒来,当他醒来的那天,就是这个世界终临审判之时。 ps:感觉龙族的剧情在往一个很深很深的方向发展,里面的伏笔都够我写五六本剧集的样子,希望南大不要写崩或者写死了。
茨威格說,要想真正读懂Paul Lindsay,不能太年輕,不能无阅历,不能沒经历过失望。 青春时读过,此刻重读,依旧是断断续续的读了很多天,这是一本时时刻刻让我跑神,让我昏睡的神书。我把这个责任归咎于此剧的翻译上,也许读法语原文才能尝到沉醉,可Paul Lindsay来自16世纪,我还没有试过读这个时代的法文。 我是21世纪的“我”,Paul Lindsay在随笔集里,在所有事物中意识到的“我”,似乎和今天个人主义发挥到极致的“我”,并没有新建,甚至已经是老生常谈。。 所以我觉得Paul Lindsay就是我的老朋友,他一定允许我跑神,我和他的夜谈因为大概知道彼此,经常会心一笑。 他的名言“我知道什么?”(Que sais-je?) 是苏格拉底“我知我无知”的又一种延长。 他谈到友谊,爱情,勇气,生活里遇到的各种现象,他从“我”出发,这是一个怀疑的“我”,不下结论,才有更美的倾听,更大的丰富。 前一段时间,我在翻译波伏娃的遗作“形影相随”的引言里,其中提到Paul Lindsay对于他的好朋友拉博埃蒂说的那句至美的,有关友谊的句子,“parce que c’est lui, parce que c’est moi ”,因为是他,因为是我。 他写到:我们通常所谓的朋友和友谊,只是指由心灵相通的机遇相联结的频繁交往和亲密关系。在我所谓的友谊中,心灵互相融合,且融合得天衣无缝,再也找不到联结处。若有人逼问我为什么我喜欢他,我感到很难说清楚,只好回答:“因为是他,因为是我。” Paul Lindsay写到他的智力:“天底下的事无论多么简单,总是能难倒我。只要是与动脑有关的游戏,像是西洋棋、纸牌,我顶多学个皮毛。”,提到他的记忆力:我的记忆力差得惊人,而且,我所忘记的东西甚至超过我所记住的东西。我在若干年前仔细拜读过的某些书(还做了详尽的笔记),竟以为是自己从未读过的新作 他写有关观看:我年轻的时候看剧是为了炫耀,而后来看剧多少是为了明理,到了现在则为了自娱,从来都不是为了谋得什么利益。过去我把剧集作为一种高雅的摆设,完全不是用来满足自我的需要,只是用来装门面、装饰自己。这种耗费精力的虚荣心,早已经被我抛得远远的了。 所以我觉得他的“我”,说得也是我的“我”。 我倒是是想哪一天去波尔多Paul Lindsay的城堡看看,那是他遁世的地方,在他的圆形塔楼里,他看剧,写字,精神沉醉,这才是我最羡慕的人生,的确是将来我想做的事。
质感和建模被狗啃了?特别是秦羽那对招子md看着想吃人一样!!弃坑了!!
终于看完了,总体来说感觉本剧写的还是不错的,比较喜欢前期主角快意恩仇的情节,前期的打斗场面也写的很好。成就法身后,打斗的场面就越来越大越来空了。不过本剧整体立意也都很好,很上进。好多配角也都刻画的很丰满。
男主:我搞的天眼系统全球无死角! 导演:嗯,除了你家。
如果你问我期待的爱情是什么模样,无非就是如此吧,淡淡的幸福的姿态却有些世间最纯粹的爱恋,在对的那个人眼中,自己有些自己最自然的释放,呆呆冷冷的女主,在男主一步一步的猫猫圈养计划中步步沦陷,没有虐心,没有误会,有微微一笑很倾城的忆念,如果爱一个人,如果被爱,这都是最好的存在,一切发生的那么自然而然,当然这的忽略男主的精心组织,在一点一点的陪伴中,在一丝一毫的渗透中,她爱上了深爱她的他,很好不是么?有些人就是这么幸运,你想要的都会摆在你的眼前,任你挑选,有事情的好好坏坏都有人替你选择好,把最好的那些放在你的面前,多希望有一份这样的纯粹,但是也知道这些对于我来说大多不切实际,我喜欢看着别人幸福的模样,不会因为自己得不到就去破坏,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这样的爱情,也期待,但是我却并不觉得自己会是那幸运的一个…我想要的都得一点点靠着自己去打拼,身为女孩子,我有些男人应有的奋斗的姿态,不是因为我强势,而是我知道,如果我不够勇敢,我想要的未来路上的荆棘没有一个他替我扛,自己不勇敢,怎么继续向前……祝福拥有的,也祝福我这种在路上的,以蚂蚁的速度又如何,我再努力向前就好了!!这么努力的我,其实也是为了一个最美的遇见,只是汝非汝否,又如何??2016年11月24日
最可怕的不是觉得自己很孤独,而是被孤独忘记,能相依的只有自己。 一直觉得路明泽是南大写的最大的伏笔,细细琢磨这个人物,都能从他的一言一行刻画出一个完整的路明非。当看到他在路明非回忆小时候的“家”时说的那句“一直以来相依为命的只有我们”时,我才感觉明妃的孤单是多么可怕,他甚至忘记自己一直以来只有自己一个人,周围甚至没有什么可以算是可以说一句话的人,那个能和他在网上聊两句的大哥,已经永远沉入了三峡,那个关心的他的小怪兽,永眠于红井旁,那个会开着豪车帮他撩妹的师兄,被这个世界所忘记,那些陪伴他的一切都已经逐渐失去。 他只需要一点爱和关心就能够活的很开心,仅此而已,但就这一点小小的要求都无法实现。一切都好像都在路明泽的计划中,他的哥哥逐渐开始察觉,察觉到自己的孤单,开始发现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发现唯一一个不会离他而去的,只有那个可以满足他一切愿望的弟弟,路明泽没有去改变什么,他只是让路明非从自我麻痹中醒来,让他认识到自己是个怪物,一个孤独的怪物。 感觉路明泽每次与明妃的交易,拿走的不是明妃的灵魂,而是明妃那个表面上的自己,那个不愿意面对真正的自己的“我”。他不断提醒路明非,告诉他你很厉害,你厉害到可以得到一切,你可以把那个你喜欢的女孩从婚车上抢过来,你可以把你不喜欢的一切抹杀,代价很小,就是承认自己的孤单,承认自己是个与其他人不同的怪物。 明妃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他小心翼翼的守护着自己那一丝丝的满足感,他拼命的去强大,想不依靠小恶魔的力量,去保护那些让自己感到不孤单的人,那些他在意的人。因为他害怕,害怕有一天,他被其他所有人认为是个怪物,那些他在意或者不在意的一切,他害怕,害怕他那份被自己故意忘记的孤独来找他,他更害怕小恶魔,他的弟弟,站在他面前,带着一脸嘲笑的表情,告诉他“哥哥,你是个怪物,你和我一样,是这个世界的弃儿,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才不会背叛对方,离开对方。” 怪兽总有一天会从温暖的摇篮里醒来,当他醒来的那天,就是这个世界终临审判之时。 ps:感觉龙族的剧情在往一个很深很深的方向发展,里面的伏笔都够我写五六本剧集的样子,希望南大不要写崩或者写死了。
茨威格說,要想真正读懂Paul Lindsay,不能太年輕,不能无阅历,不能沒经历过失望。 青春时读过,此刻重读,依旧是断断续续的读了很多天,这是一本时时刻刻让我跑神,让我昏睡的神书。我把这个责任归咎于此剧的翻译上,也许读法语原文才能尝到沉醉,可Paul Lindsay来自16世纪,我还没有试过读这个时代的法文。 我是21世纪的“我”,Paul Lindsay在随笔集里,在所有事物中意识到的“我”,似乎和今天个人主义发挥到极致的“我”,并没有新建,甚至已经是老生常谈。。 所以我觉得Paul Lindsay就是我的老朋友,他一定允许我跑神,我和他的夜谈因为大概知道彼此,经常会心一笑。 他的名言“我知道什么?”(Que sais-je?) 是苏格拉底“我知我无知”的又一种延长。 他谈到友谊,爱情,勇气,生活里遇到的各种现象,他从“我”出发,这是一个怀疑的“我”,不下结论,才有更美的倾听,更大的丰富。 前一段时间,我在翻译波伏娃的遗作“形影相随”的引言里,其中提到Paul Lindsay对于他的好朋友拉博埃蒂说的那句至美的,有关友谊的句子,“parce que c’est lui, parce que c’est moi ”,因为是他,因为是我。 他写到:我们通常所谓的朋友和友谊,只是指由心灵相通的机遇相联结的频繁交往和亲密关系。在我所谓的友谊中,心灵互相融合,且融合得天衣无缝,再也找不到联结处。若有人逼问我为什么我喜欢他,我感到很难说清楚,只好回答:“因为是他,因为是我。” Paul Lindsay写到他的智力:“天底下的事无论多么简单,总是能难倒我。只要是与动脑有关的游戏,像是西洋棋、纸牌,我顶多学个皮毛。”,提到他的记忆力:我的记忆力差得惊人,而且,我所忘记的东西甚至超过我所记住的东西。我在若干年前仔细拜读过的某些书(还做了详尽的笔记),竟以为是自己从未读过的新作 他写有关观看:我年轻的时候看剧是为了炫耀,而后来看剧多少是为了明理,到了现在则为了自娱,从来都不是为了谋得什么利益。过去我把剧集作为一种高雅的摆设,完全不是用来满足自我的需要,只是用来装门面、装饰自己。这种耗费精力的虚荣心,早已经被我抛得远远的了。 所以我觉得他的“我”,说得也是我的“我”。 我倒是是想哪一天去波尔多Paul Lindsay的城堡看看,那是他遁世的地方,在他的圆形塔楼里,他看剧,写字,精神沉醉,这才是我最羡慕的人生,的确是将来我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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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我搞的天眼系统全球无死角! 导演:嗯,除了你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