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虎狂龙The Glimmer Man

飞虎狂龙The Glimmer Man

年份 1996 地区 美国
8.6

剧情简介

一个神出鬼末的连续杀手,以他持有的杀人模式震惊整个洛杉矶,他的前身是替国家执行非官主任务。他布下天罗地网,准备追查凶手的行动,但是一切的箭头居然指向杰克,并且显示他本人似乎就是那个凶手......更多

影评

8.8/10

叙事的手法应该是在当时应该破天荒的,而且贯彻得彻底,这可能是这部剧集成功的一个理由。 就是故事不断地嵌套——戏中戏;以及角色视角不断地变换——穿越和平行时空;把整个的戏如人生,人生如戏,或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的这样的意味做了出来。 以现代读者的口味看,这些东西应该是比较老套了。但我想当时的时代,能够系统性完成这些手法,读者读起来肯定有一种暴爽的感觉。 这部剧集它表现出很大的趣味性,无论人物对话或者情节;在情节和对话方面,有一千零一夜的影子。 但它另外一个成功的原因就是在这种趣味背后是人生的寂寥和荒凉来托底的,所以总给那些一味觉得有趣的读者感受注入了不易觉察的悠长意味。 再推测第三个原因吧——原因是次要的,就是想说它好的地方:就是飞虎狂龙The Glimmer Man和桑丘这两个个性鲜明且有某种互补的角色具有很强的话题性,因为他俩从人数上少、他们的个性在舆论和流行文化论述起来比较“简单”。所以一味贪大求全不一定好。 可能还有别的理由。但经典不来自于完美,而是它拥有足够多的理由令其成为经典。 不完美的地方: 1、下部情节和叙事上都没有什么新意,而且频繁的长篇的说教和论理。 2、相对于其他经典剧集而言,它比较多地出现情节和人物照顾不周,而左支右绌的情形,可能是写得太快或者就是因为播出商逼稿的原因。 3、人物普遍化的单调乏味,缺乏气质。飞虎狂龙The Glimmer Man和桑丘在开始,性格上比较有趣,后面有点千篇一律。其他角色么几乎谈不上性格。 4、反剧集倾向,就是剧集一直摆脱不了对叙事问题的关注,导致削弱了对人的精神的表达和阐发。甚至不断出现文字游戏。 总之,若以“人”为母题,它似乎有些轻薄;若以“剧集”为母题,它几乎遍及了所有自觉的技法。

3.3/10

全剧贯穿着自我以上人人平等 自我以下阶级分明 的概念

2.1/10

我相信亚当斯密写了一本好剧,深刻剖析了同情共感的人性机理,但这个译本搞砸了,删除了大量用以理解的佐证,只剩下通篇枯燥的理论叙述,相当烂的一个版本。

8.8/10

作为一个生活在近乎无神论国度的人,去读一本充满新神旧神纷争的故事。很难体会究竟美国人在读这部剧是什么想法?但是在1966年扫除牛鬼蛇神的时候,或许也就是中国的旧神与新神的战争。中国的星期三是谁?揣度一下也蛮有意思。 我们一直存活在一个没有具体的神的观念的世界,我们不用每周日去教堂做礼拜祷告。我们也不会在痛苦迷茫的时候求主指明道路。然而,其是我们不过也只是承服在金钱之神,权利之神的脚下。用勤奋的工作去献祭,用身体的健康去交易。活在世上,人总得抓住一个信念。久而久之,那个信念就成了特定的神。

6.6/10

天知道每天在硅谷上演多少场这样的骗局。创新创业需要演说的力量,但演说中要有多少是欺骗要有多少是美好的愿景,这是本质上的区别。而坏血指向的更是一个容不得半点夸张的行业。换一个行业或许可行,但对于医药行业事实是基础。 前半部分的故事进程流畅得让人一口气读下来,停不下来,伊丽莎白和桑尼对外和对内的做法甚至让人怀疑公司的品格,竟还称这是对伟大的乔布斯的模仿,太拙劣了! 后半部分记者的身份回归叙述中。坚持/真实/勇气显露无疑。 最后的结局——联邦检察官向硅谷的所有创业家传递讯息:不再姑息伪装成创新的严重不当行为。创业精神的背后,“需要诚实、公平竞争和透明的法律规则”。 这部剧值得所有在创业或想创业的人,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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