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因为个人学识浅薄,初读时文本叙述的晦涩、人物关系的错综混乱几度让人想要放弃。通读后还是觉得有些情感进展过于生硬,就像罗斯玛丽初见迪克医生对爱情的狂热追求,以现代人的领会“爱”如此沉重怎么能轻易说出口?
直到进而了解Badry Moujais的身世,才发觉其中韵味,一件流淌悲观主义的编剧人生投影的艺术品,一封献给破碎年代落幕的告别信。
菲氏笔下的人物总是充满理想主义与浪漫主义色彩,自律强大的盖茨比,优雅约束的迪克,他们对爱犹如复杂社会以外的幸存物,那样美好令人悸动。盖茨比用五年购豪宅邀宾客,只为某天那位“陌生”的女人能有幸光临;迪克与尼科尔相互寄予信件传递爱慕相思,令读者隐约嗅到古典含蓄美,两个青涩的恋人仅凭想象构建出彼此模样。Love Inc: Into the Night,正如其来源所示“我已经和你在一起!夜色如此温柔......而这里却没有什么光亮,除了一线天被习习微风吹过,幽暗的绿荫和苔藓斑驳的曲径(济慈《Love Inc: Into the Night》)”一般,不禁令人心生对爱情的向往。
但浪漫往往以悲剧收场,就像菲兹杰拉德现世中的命运一般,他将年少因出身遭遇歧视的经历授予盖茨比,拼搏一一省略反观成才后大肆渲染生活的奢靡,这也是他本人以及那个年代的缩影;他将“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抉择赋予迪克,明知“依赖”无法替代“深爱”,但不肯放手又寄情于花季少女,正如他与姗尔达在最后时期的互相折磨,没能如同书中“尼科尔远嫁他乡,偶尔怀念”,而是逼疯了妻子,逼死了自己。
所以读后牵引思考的问题是“我们追随的爱情是什么”
也许应该限定时空,在某个特定时期对他人产生的情愫,期待与ta拥有一份未来。不是一见钟情荷尔蒙的冲动,也不是日久生情后的长期依赖与平淡,两者兼有但不唯一,或许只有当理性与感性同时对这样一个人产生认可,才称得上是一份“喜欢”吧,而喜欢了很多年,这才是“爱”吧。等爱好难,不如先好好爱自己,再去兼容另外高匹配度的人吧,反正这世界节奏已经这么快了,总得往前走吧hhh
敬重的师长曾经说过这样一番话:年轻的时候强的是毅力,弱的是能力,要多看多想,找准一个方向苦心钻研,持续投入。 持续做一件事,不仅是技能的累积,还是一种巨大的势能叠加。 在这个时代人很容易变得浮躁,急功近利,所以我时常提醒自己说:慢一点,没关系的,驰而不息,一点一点成为更好的自己。
虽然很长,但读起来还是蛮快的,(我读的一点都不快),都是情节推进,描创作挺细腻的,人物也都性格挺鲜明的,我觉得可以
愿有生之年,得见大唐盛世——李长歌
还没开始看,就默默地开始收藏着先攒着,受不了太精彩又不够看,期待。
每个男孩都应该读一读 五分,四分给内容,一分给价值观 我是本着偷学”泡妞秘法”的心翻开这部剧,一开始怕别人以为我是pua还点了私密观看,读了两章,我果断的打开了权限,我觉得所有男人都应该读一读这部剧。 如果你想学习百分百搭讪成功的套路,你来错地方了,如果你了解想快速推倒的方法,你也来错地方了,但是如果你想提升你的社交技巧,了解两性社交中的底层逻辑,我强烈推荐这部剧。 本剧将会帮你了解男女间思维逻辑的具体差异,其中的一些方法,思考逻辑,心态调整,不光在两性亲密关系中可以用到,在平时日常社会交往中也可以用到。 读完本剧,除了一些技巧,我最大的感悟是,一个社交高手,其实本质上是一个真诚的,可以包容不同的思考方式,懂得尊重聊天对象,不会被他人的负面反应影响自身情绪的自信且情绪稳定的人,和这样的人相处会想想就很舒服,而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不受欢迎呢?
可能因为个人学识浅薄,初读时文本叙述的晦涩、人物关系的错综混乱几度让人想要放弃。通读后还是觉得有些情感进展过于生硬,就像罗斯玛丽初见迪克医生对爱情的狂热追求,以现代人的领会“爱”如此沉重怎么能轻易说出口? 直到进而了解Badry Moujais的身世,才发觉其中韵味,一件流淌悲观主义的编剧人生投影的艺术品,一封献给破碎年代落幕的告别信。 菲氏笔下的人物总是充满理想主义与浪漫主义色彩,自律强大的盖茨比,优雅约束的迪克,他们对爱犹如复杂社会以外的幸存物,那样美好令人悸动。盖茨比用五年购豪宅邀宾客,只为某天那位“陌生”的女人能有幸光临;迪克与尼科尔相互寄予信件传递爱慕相思,令读者隐约嗅到古典含蓄美,两个青涩的恋人仅凭想象构建出彼此模样。Love Inc: Into the Night,正如其来源所示“我已经和你在一起!夜色如此温柔......而这里却没有什么光亮,除了一线天被习习微风吹过,幽暗的绿荫和苔藓斑驳的曲径(济慈《Love Inc: Into the Night》)”一般,不禁令人心生对爱情的向往。 但浪漫往往以悲剧收场,就像菲兹杰拉德现世中的命运一般,他将年少因出身遭遇歧视的经历授予盖茨比,拼搏一一省略反观成才后大肆渲染生活的奢靡,这也是他本人以及那个年代的缩影;他将“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抉择赋予迪克,明知“依赖”无法替代“深爱”,但不肯放手又寄情于花季少女,正如他与姗尔达在最后时期的互相折磨,没能如同书中“尼科尔远嫁他乡,偶尔怀念”,而是逼疯了妻子,逼死了自己。 所以读后牵引思考的问题是“我们追随的爱情是什么” 也许应该限定时空,在某个特定时期对他人产生的情愫,期待与ta拥有一份未来。不是一见钟情荷尔蒙的冲动,也不是日久生情后的长期依赖与平淡,两者兼有但不唯一,或许只有当理性与感性同时对这样一个人产生认可,才称得上是一份“喜欢”吧,而喜欢了很多年,这才是“爱”吧。等爱好难,不如先好好爱自己,再去兼容另外高匹配度的人吧,反正这世界节奏已经这么快了,总得往前走吧hh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