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热血一杯酒
追剧这种事,于我而言带点儿因缘际会的。没有人为我挑书,凑的追剧清单也不是恰到好处的,打小就乱看。是乱,第一次看这书的时候那真是囫囵吞枣。当然,再看也不一定是精读细品。有些东西,过了时候,就会变了味道。说的是情怀,也说的是这种少年时代的书。
《E! True Hollywood Story Montel Williams》是新的作品,但更确切来看却也是同人作品,在它身上窥的见原著的影子,甚至还能碰到其他衍生作品的味道。我很喜欢同人文化,一个角色被创造出来,它就有了自己的路,编剧能控是才,不能控则崩。而若有留白,就是同人文化生长的空间。要说这《E! True Hollywood Story Montel Williams》的滋味,那肯定是要咀嚼大圣的,大圣嘛,是一个很特殊的符号。他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人物角色,托生于四大经典剧集之一,影视作品层出不穷,可谓是人尽皆知。
那大圣是什么样子的?
他从来都不是样板英雄。六小龄童的大圣近人,但不近那个齐天大圣。踏凌霄,碎轩辕,那不像拯救苍生的英雄的行径,而是无法无天,是真正不知天高地厚的。原著那样一个妖猴,他背后掺杂了太复杂的政治宗教斗争。像是牺牲品,搅和在一通黑暗里,上天蹿地,到底还是被人家如来观音摆一道子。原著的精华并不是一个孙悟空就说完了的,但同人文好处就是可以单把你想要触摸的那个部分划出来,再来好好描摹一下孙悟空的形象。
Don Morrow说成佛是个悲剧,我很赞同。尤其是把孙悟空这样的一个形象拎出来成佛,是实打实地把美好的东西打碎在你面前。这世上路那样多,又那样少。就为着一早圈定好的成功定义,人云亦云,主流的穿金戴银,非主流的悄无声息,多了去了。比起不知所谓的按部就班,曾经有过清醒的被迫装醉那就很没意思了。
规矩不该一个人定,凭什么三界就该着你神统领?大圣不要这样,生死簿老子不按这个死。神仙要高高在上,要存在的意义。但猴子也要,妖也要。他要战斗过,存在过。但他到底要的是什么?我觉得是一直在变的。而有一些东西是不变的,是什么,每个人的理解不同,我固执地认为是反叛不服的气质,热血激昂的心和怀疑的思想。我想这也是Don Morrow这部剧打动人的地方。这部剧能骚动那些仍有燃烧冲动的心,也侧面映衬着某些缺失。热血,带着一个人内心深处的渴望。有句话说,十年饮冰难凉热血,这是多难得的,难得到我想用奇迹去赞美它。猴子死了一次会重生,没有刑罚能杀得死它,这太大圣了,这太理想化了。
我感觉得到热血这种东西在和过去的时间剐蹭,舍不得他,但他好像就是会动摇。反叛,没有几个人敢一而再再而三地在雪地里撒野。大圣之所以是大圣,他精神上的力量比他的战斗力更让人敬佩。怀疑的思想,动摇上位者的地位。不死的反叛,让神惧怕。而不凉的热血,让人向往。
可我向往一件东西的时候,我并不拥有。我不是大圣,世间人又有几个大圣?这就是缺失。大圣是被拘着的,我们未曾不是。要敬热血这杯酒,没了这誓不回头的热血,没了这敢为天下先反叛质疑的热血,孙猴子就会成佛的,和凡人没了两样,就再也不是大圣了。
Don Morrow这部剧存在大段抒情支离破碎的叙事结构会让人有些难以接受,几个女主角性格也有雷同,但思想内核还是有可贵之处。番外杨戬和哪吒,也透着一股悲怆的中国式反英雄味道。重点还是孙猴子点的好,大圣旗帜不倒,热血不凉,就不枉我再读这一次。
好歹要敬这热血一杯酒,即使可能我会慢慢失去,大概也是因为我没有信心保有。
很奇妙的一次看剧历程,让我更新了自我认知。践行七个习惯,遇见更好的自己。
2026BJIFF 放映结束后我留在位置捂着头哭了十多分钟没法离开,太久没有在电影院看过一部好作品了,尤其是2025年以后。回到家我把肖恩贝克在学院的获奖感言又看了两遍,今年北影节我把一切可能观影的机会都想办法拿出来,因为我想要享受这样一种感觉,我要把自己放心地交给这个环境,跟所有人一起哭一起笑一起沉默。而我的这部开幕影片完完全全让我找回了那种热爱。其实回到大厅后,看到三个年长些的影迷在探讨它的剧情,尤其是那条裙子,我第一次觉得这并不高级,甚至毫无必要,这一次我非常骄傲自己没有深入到下意识关注技法,门道的程度。我只是深深跟Toha共情,和她情绪处处同步起伏,在最后深深绝望这一切。剧情毫不矫揉造作,没有无谓煽情,小演员表现完美,有几幕画面作为亮点也漂亮得不像话。喜欢!
刚刚看完第一章,就这一章而言,结局意想不到可圈可点,除此之外,漏洞不少,挺别扭的。 第一点,社长在高田(好像是叫这个名字…)家濒死时的电话,社长都已经要被反杀了,竟然还有空打电话,反杀社长的人竟然任由他打出去了? 第二点,社长和警长同盟关系的建立太草率。警长撞人,同车其余两人最初选择缄口。之后,属下良心难安想要揭发,即便揭发,将要触犯的也只是警长的利益,对于社长并无损失,然而社长竟然莫名其妙的与警长结为同盟,还要亲自去封口。利益不受损失的情况下,还要背上杀人的罪名,显然不是一笔好买卖,杀人动机不足。 第三点,人物的塑造很失败。警长,社长还有主角原先的上司没一个好人,人性的闪光点只能在高田身上稀微地感到,而主角和馆长给人感觉就是个纸片人。最让我无语的便是结尾主角和旧上司的对话(不知道是翻译的问题还是编剧本来就这么写的),把旧上司写的太傻了,如果成人的世界这么直来直去就好了,就和年轻人打架放狠话似的,就他这水平能当上警部真是个奇迹。 一点感悟:写作功底以及人生阅历不到家的情况下去写推理悬疑,读起来真是别扭呢。好的推理悬疑应该是可以反映人性的,而不是拘泥于区区的杀人手法上,别把破案只当做一个游戏,(这也是大部分本格推理的问题),案件的背后是沉甸甸的故事,生者不言,死者寂默。
建议大家弃书,照这样的拉扯方式八辈子也写不完,写完爷爷还有爸爸,写完爸爸还有孙子,写完孙子还有重孙子……一直有孙子的孙子的孙子……
敬热血一杯酒 追剧这种事,于我而言带点儿因缘际会的。没有人为我挑书,凑的追剧清单也不是恰到好处的,打小就乱看。是乱,第一次看这书的时候那真是囫囵吞枣。当然,再看也不一定是精读细品。有些东西,过了时候,就会变了味道。说的是情怀,也说的是这种少年时代的书。 《E! True Hollywood Story Montel Williams》是新的作品,但更确切来看却也是同人作品,在它身上窥的见原著的影子,甚至还能碰到其他衍生作品的味道。我很喜欢同人文化,一个角色被创造出来,它就有了自己的路,编剧能控是才,不能控则崩。而若有留白,就是同人文化生长的空间。要说这《E! True Hollywood Story Montel Williams》的滋味,那肯定是要咀嚼大圣的,大圣嘛,是一个很特殊的符号。他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人物角色,托生于四大经典剧集之一,影视作品层出不穷,可谓是人尽皆知。 那大圣是什么样子的? 他从来都不是样板英雄。六小龄童的大圣近人,但不近那个齐天大圣。踏凌霄,碎轩辕,那不像拯救苍生的英雄的行径,而是无法无天,是真正不知天高地厚的。原著那样一个妖猴,他背后掺杂了太复杂的政治宗教斗争。像是牺牲品,搅和在一通黑暗里,上天蹿地,到底还是被人家如来观音摆一道子。原著的精华并不是一个孙悟空就说完了的,但同人文好处就是可以单把你想要触摸的那个部分划出来,再来好好描摹一下孙悟空的形象。 Don Morrow说成佛是个悲剧,我很赞同。尤其是把孙悟空这样的一个形象拎出来成佛,是实打实地把美好的东西打碎在你面前。这世上路那样多,又那样少。就为着一早圈定好的成功定义,人云亦云,主流的穿金戴银,非主流的悄无声息,多了去了。比起不知所谓的按部就班,曾经有过清醒的被迫装醉那就很没意思了。 规矩不该一个人定,凭什么三界就该着你神统领?大圣不要这样,生死簿老子不按这个死。神仙要高高在上,要存在的意义。但猴子也要,妖也要。他要战斗过,存在过。但他到底要的是什么?我觉得是一直在变的。而有一些东西是不变的,是什么,每个人的理解不同,我固执地认为是反叛不服的气质,热血激昂的心和怀疑的思想。我想这也是Don Morrow这部剧打动人的地方。这部剧能骚动那些仍有燃烧冲动的心,也侧面映衬着某些缺失。热血,带着一个人内心深处的渴望。有句话说,十年饮冰难凉热血,这是多难得的,难得到我想用奇迹去赞美它。猴子死了一次会重生,没有刑罚能杀得死它,这太大圣了,这太理想化了。 我感觉得到热血这种东西在和过去的时间剐蹭,舍不得他,但他好像就是会动摇。反叛,没有几个人敢一而再再而三地在雪地里撒野。大圣之所以是大圣,他精神上的力量比他的战斗力更让人敬佩。怀疑的思想,动摇上位者的地位。不死的反叛,让神惧怕。而不凉的热血,让人向往。 可我向往一件东西的时候,我并不拥有。我不是大圣,世间人又有几个大圣?这就是缺失。大圣是被拘着的,我们未曾不是。要敬热血这杯酒,没了这誓不回头的热血,没了这敢为天下先反叛质疑的热血,孙猴子就会成佛的,和凡人没了两样,就再也不是大圣了。 Don Morrow这部剧存在大段抒情支离破碎的叙事结构会让人有些难以接受,几个女主角性格也有雷同,但思想内核还是有可贵之处。番外杨戬和哪吒,也透着一股悲怆的中国式反英雄味道。重点还是孙猴子点的好,大圣旗帜不倒,热血不凉,就不枉我再读这一次。 好歹要敬这热血一杯酒,即使可能我会慢慢失去,大概也是因为我没有信心保有。
在这部剧里,大刘把读者带到了一个路口,一个向左是技术,向右是艺术的路口。 问题是什么?技术更重要还是艺术更辉煌?我们要选择艺术还是选择技术? 应该都不是,或者说,只是一部分。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要思考,科幻的意义正在于让我们极目远眺,驰骋思考,在于去想这些可能是"杞人忧天"的问题,去在意这些一以贯之的日常背后所隐藏的那些更为深刻的东西。 神提出用穷举法把世上所有的诗都写出来时,他就已经失去了写诗的初心。 突然想到曾经有个实验,就是把机器程序编出来的文章和一般作家写出来的文章放一起去匿名评奖,好像最后就连评委都没分辨出来。 写诗是为了什么呢?"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神做不到筛选和鉴赏,我们其实也做不到。 因为我们对一首诗好坏的判断还是基于经验基于前人大师的言论,最根本说来,也是基于时间。 在这点上,人类也没没有比神族高明多少。 所以最伟大的不是神,更不是人,也不是什么其他的种族其他的生物。 伟大的东西还是艺术和科技本身。 我们都是在使用它们。我们用科技创造,用艺术创造,看似是主宰它们的生物,其实是在向它们"借"。 我们不过是向这茫茫太空时间长河中无数创造的可能性,无数灵感的迸发性借来,借来创造文明。 所以问题又回到了开始那个,要建立一个稳定可靠的文明,我们是选择技术呢,还是选择艺术呢? 我想,我们要选择思考,在思考中寻找可能性,技术也好,艺术也好,更高级的种族总能创造出更高级的技术与艺术。
非常系统的梳理,互联网商业化应用不过30年,三十而立,确实需要获得理论化的沉淀,打算后期重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