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 Takes Two

It Takes Two

年份 2001 地区 德国
9.8

剧情简介

《It Takes Two》,其他作品,德国出品,2001年上映。

影评

6.6/10

人物刻画的有点不真实,但也不算夸张。条理清楚,看清来不费劲

5.4/10

我主要是为了学习硬笔楷书跟行书的理论知识。再根据手头上很久之前买的田英章楷行双体字帖加以练习。练字跟追剧一样,都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可不是非要创造温馨的环境不可。希望自己在坚持不懈的练习过后可以形成独属于自己的字体~ 另外重点集数应该反复看,反复练习。

3.2/10

《It Takes Two》读后感 许三观一共卖了十一次血。 第一次卖血 证明自己“身体好”,用卖血钱娶了媳妇。 第二次卖血 为了把许玉兰辛苦攒了9年的家底换回来,赔偿铁匠儿子医药费。 第三次卖血 为了补偿林芬芳。 第四次卖血 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大闹饥荒,许三观卖了血后让家人胜利饭店吃了碗面条。 第五次卖血 许三观为了让下乡的儿子早日回城里,卖了血换成钱,让儿子把钱用在刀刃上。 第六次卖血 家里只剩两块钱,为了请二乐的队长吃饭,许三观再次卖了血。 第七次卖血 一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疗,为了筹款,许三观要从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这六个地方卖血,一路卖血到儿子所在的医院。第七次卖血是在林浦。 第八次卖血 在百里卖了血,差点死掉。 第九次卖血 在松林医院,卖血后许三观身体休克,医院输给他七百毫升血,自己卖的四百毫升连着别人的三百毫升血回到了自己身体里。 第十次卖血 许三观和来喜来顺兄弟在黄店卖了血。 第十一次卖血 在七里堡,许三观买了来喜200毫升血,然后在长宁许三观卖了400毫升血。 因为听阿方和根龙讲,猪肝是补血,黄酒是活血,所以每次买完血,他都会去胜利饭店,对跑堂着拍着桌子点“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还不忘提醒跑堂的,黄酒给我温一温 最后一次,他年过六十,走在街上,路过胜利饭店时候,炒猪肝的气息拉住了他的脚,他就很想吃一盘炒猪肝,很想喝二两黄酒,这样的想法很强烈,他就很想去卖一次血,今天他要为自己及卖血,为自己还是第一次,以前吃炒猪肝喝黄酒是因为卖了血,今天是为了吃炒猪肝喝黄酒才去卖血,可到了医院,年轻的血头看到他便说“你身上的死血比活血多,没人会要你的血,只有油漆匠会要你的血,因为家具做好了,上油漆之前要刷一道猪血...” 他心里充满了委屈,四十年来,今天是第一次,他的血第一次卖不出去了,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到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他越想越委屈,边开始哭了起来。

5.5/10

特别好 我觉得是译得最好的一版啦~ 阿德勒的理论我是真的蛮喜欢的,重要的不是过去,而是你为过去赋予的意义。这让我觉得人生自由,可选择可期待。

3.2/10

红果果的抄袭tbbt

1.1/10

这是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编剧通过测试精神病态者以及监狱里最危险的犯罪分子的脑中某些活跃的地方,可以发现这些非同寻常的人类拥有某些极其优秀的品质但又同时不具有普通人类情感。神奇的是社会上很多精英都具备这样这些品质,比如政治家,特种兵,外科医生等等,包含:无情,魅力,专注,坚毅,无畏,正念,行动。 里面有很多与杀人如麻的危险分子的对话,像编剧说的共情一样,都可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进入到角色中去感受一下,嘶~~。突然发现,社会存在着有点可怕的和谐,哇哈哈!

8.8/10

生活把我们所有的人都遗弃在我们想停留或它方便丢弃的地方,然后就忘掉了我们。

3.2/10

也许看着简简单单,但它饱含了一次次的心酸,如果中华大地有最迷人的颜色,那么一定会是,这一路上留下的“红”才立起了我们现在的“中国红”,历史不能忘却,新的红色来临,希望我辈顽童,将不负韶华,不负先辈,向着我们祖国最大的“星”一步步复兴,前进!

1.0/10

引用晓波老师在本剧中最后的一段话,个人认为这是本剧的精髓点:“所有伟大的书写者,都以自己的方式开辟新局,自成门户,不过,有局就有限,是为“局限”。从来没有一个人可以提供绝对的真理,没有任何理论“放之四海而皆准”,换而言之,所有的门庭都是后人攻伐的对象,所有的大师都是亟待被颠覆的偶像,我们在温情中学习,在理解后叛逆。 他们影响了我们,但不能“占领”我们,唯如此,我们才可能成为前所未见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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