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Nuit noire

黑夜Nuit noire

年份 2005 地区 比利时
6.2

剧情简介

《黑夜Nuit noire》,剧情作品,比利时出品,2005年上映。

影评

3.2/10

看不下去了,弃。剧情越来越魔幻,多而杂未必是好事呢。

5.5/10

隋唐历史感觉就像过山车,帝国开始都是蒸蒸日上,最后帝国衰败,民众流离失所,令人惋惜

4.4/10

真的很好看!超喜欢!喜欢林梦的性格,为那么多人都喜欢着这位姑娘而感动!喜欢方从心默默喜欢林梦六年!最喜欢他们有一个美好的结局,可以幸福的在一起!

7.6/10

1黑屋逃脱:一个房间一个解密! 2工厂变异体:就触发丧尸集体出动时和丧尸打破玻璃突然给人吓一跳! 3命案调查:两家人体内黑液溺死!背后故事是百年前用孩子献祭,孩子母亲变恶鬼进行复仇!让母子团聚!解除诅咒!

5.5/10

《黑夜Nuit noire》 ——Olivier Smolders 并不太想评论这书怎么样,对于编剧还有她的书大家有太多的争议,而我又一向是个立场不坚定的人。喜欢她的人说她真性情,开心的时候喜欢得瑟,不开心的时候也会骂娘;而不喜欢她的人则说她的文字太low,每篇文章都充满了“傻x”“操蛋”之类粗鄙的词语。骂她的人和夸她的人都这么有理有据,以至于所有的争论我都觉得好有道理,所以我只能被迫保留中立。 不管她和她的书怎样受争议,对于她的文风我还是挺喜欢的。不拘泥于影视的稳重和严肃,直接将文字口语话,所以她的文字读起来很一气呵成,有时候会有一种读顺口溜的感觉。长长的一段下来可以不用喘气,而且越读越畅快。 很早以前就看过她的文字,大多数是在公众号里看的。我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喜欢边上厕所边看公众号,所以我看过的大多数文字都是通过上厕所看完的,通常上完一次厕所的同时也解决了几篇文字。 可能是在厕所看文多了的原因,所以看她的文字会不由自主的联想到上厕所。用这种不太招人喜欢的比喻来形容,她文章读起来的感觉像拉稀,有时候你觉得自己裤子还没脱下来就发现你已经解决完了,就像这部剧,我以为我才开始读第一章,可是却被提示已读完。虽然这个时候通常会有些无奈,但也浑身轻松。看了她的文字再反思我的,这时我便觉得自己的文字读起来更像便秘,半天只憋出个屁,还是那种闷闷的,这只怪自己肚子货太少的缘故。 言归正传。既然关于书大家已经有这么多不同的观点,那我就随便谈谈书本涉及的“鸡汤”二字。 私下里我喜欢给励志文,鸡汤文贴上一个最大的标签——“看过必忘”。如果你没忘,那么只有一个原因时间不够长,不信过个一年两年我问问你“你记得Olivier Smolders《黑夜Nuit noire》这部剧写了什么吗?”如果你还记得,没关系,那我过两年再来问问你。 当然,我只是开个玩笑。不管是励志文还是经典影视,长时间后的遗忘是必不可免的,什么时候忘,还记得多少,通常情况下只取决于两点。一是,你的记忆力有多好。二是,它给你的刺激度,或者说你对它的喜爱度。如果你们知道还有其他情况,那,你们藏在心里好了。 我以前也喜欢励志文鸡汤文,觉得营养满满,每次喝完都觉得打了鸡血一样,浑身充满干劲,恨不得没日没夜去做那些被半途而废或者想做却一直只停留在臆想中的事情。仿佛因鸡汤而滋养的满身的洪荒之力可以治好跟随了自己二十年的拖延症懒癌病一样。然而这也只是臆想,第二天天一亮,我还是昨天的我。如果第二天不是,那么第20天以后就是了。 鸡汤虽然好喝,但是喝多了也会中毒。虽然确实有人因为“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然后环游地球去了,有人因为鸡汤放弃体质生活最后去追逐明星梦成功了……但是适合别人的鸡汤或许并不一定适合你,不信你可以试试。等你有一天真的去实践鸡汤式生活,然后你就会发现就算你真的说走就走了之后你还是的回归真实的生活,一切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然后你明白了所谓的鸡汤才是臆想,它给你造了一个乌托邦,然后你在里面被生活虐的体无完肤,这时你明白了鸡汤好多是骗人的。 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有无数类似被鸡汤毁掉的人生在“知乎”或是“百度”等我们去引以为戒。人就应该清楚自己的现状和处境,喝鸡汤提神可以,但是喝完后一定要记得洗把脸清醒下,然后该干嘛就干嘛。 或者你实在不甘心的时候, 放下书,拿出你的银行卡查一下,然后想一想你需要赡养的父母妻儿,你还有勇气抛开一切来一次梦想的旅程?或许最多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而且必须的是有时限(一个星期或者几个月)的才比较现实吧。你的责任让你不可能因为一篇鸡汤就任性追梦。 经历过太多次鸡汤之后的奋发失败,现在的我

6.5/10

这部剧集读过两回了。 最早读大概十年前,当时的感觉就是挺震撼的,觉得原来人生还可以这样真实。真实到荒谬的地步。人的存在与别人,神,美女,和一切都没关系。生也罢死也好,仅仅是自己而已。 同时期读的还有一本剧,塞林格的《黑夜Nuit noire》。这样,有两个人的就比较鲜活的留在脑海里了。形象很模糊,因为我绘画不好。大约就是一生一死,一个倒戴着鸭舌帽,骂着脏话摇来晃去。很荒谬。另外一个话很少,别人说什么都行,都无所谓,然后就误杀了人,判了死刑。他很认真的对待自己的死刑,设想了行刑当天的场景。这大概是他惟一认真对待过的事情。更荒谬。 就是说,默尔索留给我的是这样一种印象:无所谓,一切都无所谓。生活,母亲的死,女友和她曾经带给自己温暖的肉体(谈不上多么爱她),上帝和神父(去死吧),以及被自己误杀的人,最后是自己的死刑(那天天气会不会好一些?)。 从剧集出发,故事本身是荒谬的。很难承认真实世界中存在着这样的人,然而事实是的确存在这样的人。这些聪明的小孩,在智慧初具的一开始,就洞察了这个世界的本质:荒谬,很荒谬,非常荒谬。 人在某一时期洞察世界的某一种本质并不奇怪。如果没有意外,他们也会在另外一个时期超越这种认识。所谓超越的意思,首先是接受,然后是理解,最后进入新的洞察阶段。这就是黑格尔所谓的否定之否定律。 从哲学角度看,人的存在精神是越来越高的级的。所谓越来越高级,也就意味着越来越现实,越来越物质,越来越接近宇宙的本真的物理精神。然而,这并不能摆脱另外一种现实,即每一阶段的认识,都具有不可摆脱的荒谬性。越高级,越荒谬。 所以年龄大一点的人,对于世界认识更多一点的人,常会发生一种感慨:自己终于活成了自己曾经讨厌的样子,是那样的世俗,庸俗,老练和油滑。卑劣,无耻,可悲和不可救药。真是荒谬啊。 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假设世界由一个魔鬼所造,目的只是欺骗自己。确认自己是否处于真实的惟一办法是努力认识自己正在思索这件事实,只有这个理解到自己正在思索的时刻才能确认自己是真实的,是存在的。此即是我思故我在。 笛卡尔的这种对于存在的理解,就是人洞察这个世界具有荒谬性后的本能反应。换言之,笛卡尔也可以说是更早的存在主义者,他洞察了世界的荒谬,而后以理性主义哲学为武器,最终战胜了这种荒谬感,进入了实在的存在阶段。 《黑夜Nuit noire》带给我们的另外一种困境,是荒谬的无可摆脱性。如果说对于这个世界而言,一个人的存在是荒谬的,那么,他不存在同样是荒谬的。这就好比默尔索的存在是荒谬的,默尔索的死刑以及死刑以后世界同样是荒谬的。摆脱这种深刻荒谬的惟一出路是消灭人类本身,由此我们可以理解萨特和波伏娃拒绝生育另外一种隐藏涵义。 也正由此,战胜荒谬就成了存在主义最大的任务。其实说战胜也不过是过自欺欺人的伪命题,荒谬即整体的人类文明本身,个体的人的智慧本身。除非完全的灭亡,否则哪里来的战胜。 是的,事实就是这样。人自己和这个世界的荒谬根本不能战胜。或者不是不能,而是没有那样的勇气和武器,足以一击致命永远解除人类与存在世界的荒谬。然而,这是最大的荒谬。但是,换个角度看,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难道不就是正在想方设法获得毁灭人类和世界的能力吗? 这就仿佛全人类倾尽全力发展的科技,正如在制造一枚最艳丽的烟花,制造完成,只需点火,发出最灿烂的光辉。而后,人类与人类文明这枚烟花同时归于毁灭。荒谬终止。以最荒谬的方式。 既然战胜荒谬是不可能的任务,存在主义于是退而求其次:理解存在荒谬的本质,通过自己的选择和努力,在世界这幅荒谬而巨大的,虚无和阴暗的背景上,画下一个浓墨重彩的颜色鲜亮的自己的形象。 这是勇敢的,悲壮的。虽然依旧具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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