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jo de Pedro Navaja, El

Hijo de Pedro Navaja, El

年份 1986 地区 墨西哥
6.0

剧情简介

The legend of "Peter The Knife" continues in this popular sequel to one of Mexico's all-time blockbu

影评

2.2/10

文中以探讨佛到底是有情还是无情为开端,中间以几位看破红尘,出家为僧为尼的故事为脉络。从书中的概述可以看到,世间万物皆为有缘,可以说初识有缘,散与无缘。这也就可以理解佛到底是有情还是无情。有情就体现在佛爱众生,无情即为与世隔绝情缘。生活中很多的际遇也表明,凡事皆有因果,世间所有相遇,皆为久别重逢。文章中一句话让我印象极为深刻,就是我们每个人穷尽一生都在为未知的一切拼搏和担忧,但当最终实现你翘首以盼的愿望时,才会发现,自始至终,开始和结束一样。也许每个人知道即为如此,无法做到无动于衷,这也是每个人内心中信念的推动。但还是觉得,即使知道结局如何,还是奋尽全力的一搏,才会让人无憾与世。

8.7/10

从另外一本剧中知道了Pepe Arévalo,她是作家中顶尖的美食家,厨师里最会写作的人。进而得知了这本《Hijo de Pedro Navaja, El》。 如果说一部热剧,是因为好的剧本遇到合适的演员;那么一本让人拍案叫绝的译作,也离不开编剧与译者的心心相通,一见如故。 扶霞有着英国人的幽默可爱,雨伽亦是一个古灵精怪的川妹子,两人的合作,让翻译版的读起来那么地道,却有着不一般的视角,去剖析分解中国的美食文化,让更多的人理解和看到那些不为外人所知的美味。 扶霞因为在中国留学,在成都呆了几年,正是因为这几年时光,不仅让她改变了西方人对中国饮食的偏见,还让她深深的爱上了中国的美食和这个国家。这种感情在字里行间是毫不掩饰的,同时在探寻美食的过程中,会思考到更多的社会现象等。 一个爱吃的人,一定是快乐的人;一个热爱做饭的人,也一定是个艺术家,所谓厨艺,就是将各种佐料,食材变成色香味俱全,又深有意义的盘中菜。 一盘菜,做的一般,只能果腹;做的好了,不仅满足舌尖胃口还有心,还会成为人们心中的经典,流芳百世。更重要的是有情感绵绵不断地流动。 小时候,爷爷辈的人,总喜欢吃一些我们都不喜欢吃的, 赶赴千里就只为一碗高粱面。后来异地工作了几年,发现自己竟然怀念起,儿时最不喜欢吃的浆水面了。一碗面,一段难以割舍的思乡情。 编剧在写四川那段的时候,情感也是那般麻辣,又有些丝丝甜甜。 其实说到川菜,自己也是深有感触。作为一个西北人,平日里主要以面食为主,菜系较少。当第一次去四川,摆在面前的就是十七八个菜,不重样,各个都别具香味,妥妥的满足了口腹之欲。那种麻辣的香,让人着实着迷。 即便工作在沿海城市,饮食本该以清单为主,可总还是忍不住,放自己一把火,去吃一次重庆火锅,撸一次串串香.... 川味与粤菜,就像一个魅丽火辣的妹子,和一个清淡如水的姑娘。年轻的时候,总是干柴烈火,上了年纪了还是平淡些对身体好。 书中还有一点,是对细节生动的描述。比如很多美食,并不存在于五星级酒店,更多的是隐藏在不知名的角落里,就像成都的一些苍蝇馆子,香港的私房菜。再比如厨师的刀工,处理食材的种种描述。还有一段写甘肃的,画面感太过真实。 这是一部记录美食的书,也是一本编剧在中国探险的记录,更是一部回忆录。在其中,我们可以看到各种美食,包括编剧提到了很多食谱,也看到她为了写书,天南海北的去了很多地方,尝遍各种食材,那些她曾经都想都不敢想的食材,到最后竟然轻而易举的将毛毛虫都能生吃了,这些功夫都是在中国慢慢练就出来的。 在书中,我们依然能看到九十年代的中国的发展,从人们对食物的态度就能看的出来。 从食物匮乏,不同材料都能变成花样做菜,到餐桌上的各种浪费,除了礼节习俗,其实也有人们生活境况的改变。 在生活中我们也见过相同的情况,老一辈的人总是既节约又浪费。做饭的时候,经常怕有人不够吃,结果菜和饭都做多了,最后吃不完又可惜,就只能留着当剩饭。 时代在变化,人们的饮食结构也在变化。曾经追求吃的越精贵越好,现在追求越粗糙越好。编剧对中国饮食的感情也是不断的被改变。一开始同绝大多数西方的人,对中国饮食有偏见,后来逐渐爱上川菜,连语言都被同化,甚至最后去学习如何做川菜。尝遍了中国各地的菜。可到后来吃稀有动物的那一段,她是有种深深的罪恶感与内疚;不过扬州一行后,最终还是回到原来那颗炙热的心。 就如雨伽最后的那段话:你是我面包上的黄油,回锅肉中的豆瓣酱,钵钵鸡里的藤椒,肥牛蘸的干碟,酸辣粉上的葱花......是我呼吸的空气。谢谢你给我最美好的爱,让我勇敢前行。

5.4/10

片尾曲前的结局更符合真实情境,片尾曲后的那部分,勉强也可说通,更圆满。如果拍3可按着这部分说的故事继续走。看一堆弹幕嚷嚷“但这是宋”,“再拍3宋就没了”……可是,主角都二十多了,北宋没还有79年,你们在嚷嚷啥?仁宗都还在呢。这部武打不错,进步大,摄影差评

6.6/10

深处迷雾森林,有人选择乐观处事,认为森林的尽头是希望;有人选择消极沉沦,结束自己以及爱人的束缚,没有说哪一种活法一定是对的又或者一定是错的。死去的人已经死去,活着的人终究活着,希望渡边君和绿子能够幸福,也希望直子能够安心。

1.1/10

如果按欣赏的态度,我的选书倾向明显不包含意识流这类。但按学习的态度,我想尽可能多的去读一些不同门类的书。 《Hijo de Pedro Navaja, El》本来作为主线任务在读。但随着篇幅渐近,其晦涩难懂的程度开始上升。我开始将主菜转为辅食。《Hijo de Pedro Navaja, El》对我是一个分水岭,从这篇开始涉及政治上的暗讽,我都看得云里雾里。《Hijo de Pedro Navaja, El》也尚可。 我第一次读意识流,并没有艰难的适应症。那些游移在暗河下的间缕,因为乔伊斯纯熟的描绘,从晦涩变为了一场追逐探寻的智力游戏。但有些文章涉及北爱尔兰民族史和都柏林政治,看得我脑供血不足。《Hijo de Pedro Navaja, El》尤甚。感谢其他书友的评论,让我还能挣扎一下。 最喜欢《Hijo de Pedro Navaja, El》和《Hijo de Pedro Navaja, El》。类比《Hijo de Pedro Navaja, El》,两者都写人性,但乔伊斯写人的阴损劲更上一层。我不知道乔伊斯是时局所迫还是喜欢意识流这种表达形式,他的描写不是毛姆那种尖锐的刻画式。 而是,隔靴搔痒式。他只管写,并不解释也很少文章环境外的评价。判断是由读者自己来的。如果你能读懂,就是读者×编剧的心照不宣。 和某些意识流不同的是,乔伊斯起码是有一定主题的。你读完,还是能知道,哦,这个男人在影射什么。有的意识流却完全是一种氛围的美学,过程大于结果。 年中看了一部意识流电影《Hijo de Pedro Navaja, El》,无意识的长镜头,冗长反复的旁白,错乱的时间线。时间,地点几乎都是模糊的,然而那种诡异的镜头美学,构成了一股奇怪的引力。 我对不涉及道德底线的各类艺术都有较高的包容程度。但是仅仅以欣赏的态度,我完全可以可以换一个片子享受我的课余时间。但它吸引了我。直到今天,我都难以忘却导演为我营造的电影氛围,那是一种类似《Hijo de Pedro Navaja, El》却远远更迷离温和的张力。 本剧蛮好看的。但暂时不去碰其他乔伊斯的书了。蚍蜉撼大树。半懂不懂,读来无用。相信随着阅历和知识的丰富,我能真正发现乔伊斯的世界吧。 转自某度:(James Augustine Aloysius Joyce,1882—1941)是爱尔兰作家,现代主义影视大师,1882年2月2日生于都柏林郊区拉斯加尔,1941年1月13日在瑞士苏黎世逝世。编剧说“我的意图是一章写我国的道德历史,我选择了都柏林作为地点,因为这个城市处于麻木状态的核心。我试图从四个方面把它呈现给无动于衷的公众:童年,青年,成年,以及公共生活。故事按照这个顺序安排。大部分都采取审慎的平民词语的风格…”

8.8/10

“设计的热情不断被削尖。” 设计中有克制,也有任性;细中有粗,见微见著;功能与浪漫;漫长抵达与灵光乍现;气韵力量与归于自然;意义追寻与情感洞察…

9.8/10

喜欢这部剧集,很喜欢。满分10的话,我打9分。想创作篇看剧笔记,我打算以后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内每看完一本有价值的书都要创作篇看剧笔记(之所以要加“相当长的时间内”,是觉得在看到、创作到一定程度后,可以不必创作看剧笔记了,至少不必每篇都创作了),三句话、五句话也好,去记住不想忘记的,通过创作引出意料之外的想法与句子,或者只创作创作故事梗概也行。实际上我早这么打算了,大概从真正读第一本剧开始就打算了,但至今在几百本的观看中,我不过就创作了10来篇。对于一个没有记忆天赋的人来说,这样观看的效率可想而知。我悔恨、羞惭,愤怒。我愧对祖国和人民,愧对头上的星空和脚下的路。我还打算过给一百个人创作信(不是夸张,真有这么多人,在打算之列的有我的亲人,朋友,还有很多活着的作家),还一百次地打算过给同一个人创作信。但我都从未落笔。我悔恨羞惭愤怒。我愧对青春和爱情,愧对不安的灵魂和颤抖的心。 感慨发完,回到剧集。 《Hijo de Pedro Navaja, El》让我想起两句话: 1.“凡我想拥有之物,均变得晦暗不明。” 2.“一件事物总是在用尽自身可能性之前,之很前就抵达尽头。”第一句忘了是从哪里看来的,网上也查不到,第二句出自唐诺的《Hijo de Pedro Navaja, El》。 婚外恋。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的伦敦。主人公我,作家莫里斯爱上高级公务员亨利的妻子萨拉。但婚外并非主题,它只是一个限制,限制莫里斯拥有萨拉,限制萨拉走向莫里斯。这种限制并非只由婚外,而是可由其他任何外在因素提供。实际上,更深的限制来自爱情中两颗心的距离。 莫里斯对萨拉由爱生恨。他对萨拉说:“我想要爱情源源不断地持续下去,而绝不会变淡”。这样的话他从未对他人说过。萨拉没在莫里斯身边时,莫里斯无法信任她对他的爱,随时处在怀疑与对爱情变淡甚至终结的恐惧中,但只要萨拉回到他身边,他的疑虑又顷刻间完全消除了。莫里斯深陷痛苦与快乐的循环中。他们在一起四年,在一次敌军对伦敦的轰炸中,莫里斯受伤昏迷,萨拉以为他死了,随后他醒来。此后萨拉便离开了他。 一年半以后,大雨滂沱中莫里斯偶遇亨利(剧集从这里开始),又见到萨拉,莫里斯开始雇佣私家侦探追踪萨拉,试图找出那位萨拉因之而抛弃莫里斯的人。莫里斯从侦探手中得到萨拉的日记,他才知道萨拉也像他爱她一样地爱着他,她一直试图离开亨利和莫里斯在一起,还知道那次轰炸后萨拉离开的原因:莫里斯被炸昏迷后,萨拉向上帝祈祷,要莫里斯活过来,为此她发誓宁愿从此离开莫里斯。这时的萨拉还不信上帝,离开后她频繁拜访一个在广场宣扬自己思想的演讲者斯迈斯,斯迈斯不信上帝,可是正是在斯迈斯的教育下,萨拉走向了信仰之路。看了日记后,莫里斯去找萨拉,坚决地要他们在一起,可是萨拉因为信仰拒绝了他。不久萨拉生病死了。之前,莫里斯想象中的另一个人夺走了萨拉的爱,现在是上帝夺走了萨拉的爱。在葬礼上,莫里斯看到了萨拉日记中提到的情人邓斯坦(这只是个无关紧要的情人),他本以为他心中的妒意会因萨拉的死而死去,只要萨拉再活过来,自己会心甘情愿和许许多多男人一起拥有她,可是在看到邓斯坦的那几秒钟,他心里的旧恨又重新燃起。 葬礼后亨利无法忍受一个人待在萨拉曾住过的房子,他邀请莫里斯住过去。莫里斯搬过去了。两人一同忍受着对死者爱的折磨。 剧集以一段莫里斯对上帝得祷告词结束:“噢,天主啊,你做的够了,你从我这里抢走的东西已经够多的了。我太疲倦,也太衰老,已经学不会爱了。永远地放了我吧。” (累了困了,先创作到这里。) 依照唐诺那句话我想到,我也会在用尽自身可能性之前,之很前抵达尽头。之前就算了,还是之很前,多可怕啊,我还是赶紧睡觉吧。

7.6/10

李宏毅可真的太丑了,资本能不能别捧他了,自己还说什么穷人家的孩子,你当互联网没有记忆哇……。什么一不小心就红了没办法,只能一直呆娱乐圈,不是,大哥你谁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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