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Woman of Ahhs 年份 2005 地区 加拿大 主演 Benjamin P. Paquette 、 Darryl Hunter 、 霍莉·奥布莱恩 、 Stephanie Dixon 、 莉莉安娜·科摩罗斯卡 、 Michael Challenger 6.1 经典 喜剧 剧情简介 《The Woman of Ahhs》,经典,喜剧作品,加拿大出品,2005年上映。
昨天寒假开学,下午没课,儿子带两位同学回家玩电脑游戏。原本说有三个朋友,其中一个有事没来成,或是没能和家长谈妥。 午饭吃汉堡、鸡块、薯条,还有韩式炸鸡,每人一杯大可乐。平时会限制儿子喝可乐,也许别的家长也这么干,据说可乐那东西尤其对小孩不好。不过既然带朋友来家,就让他们喝个痛快吧。饭后三个五年级小学生继续在书房热闹,我躺在客厅沙发上追剧。 时隔多年,第二次看这部剧。第一次看时我大概三十出头,或者即将三十岁。具体年岁不记得,可以确认的是,当初追剧是为了写第一篇剧集。三十岁左右,从不追剧(尤其是剧集)的我突然有了写一篇剧集的欲望,不写就憋得难受,想写又不知何从写起,于是想到先看看剧集,了解一下别人是怎么写的。 记得是在当当网一下子买了十几本剧,都是经典剧集,其中这本给我留下了特别的印象。首先是便宜,便宜到让人掉下巴,当然其它书也不贵,原本我以为它们该挺贵的。之前对影视、剧集完全没有兴趣,挑书纯粹出于盲目,由于书价低于想象,最后竟强迫症般要把该付的钱凑个整。书寄到后才知道它是最薄的一本(也许与最便宜有关),所以决定由浅入深,从此我便更乐意看轻薄的书,最好不要超过一厘米,这样的厚度会让我少些压迫感。如今我只看网剧,会先留意页数,三百页以内者优先观看。 这书第一次看完的印象很快就只剩下便宜和轻薄这两点,以至于半年后我爸提起它时我竟一脸茫然。我爸妈当时在北京与我同住了一段时间,某天我爸突然问我书架上的书是不是都看过。我说差不多吧。他肯定惊讶于我居然会买书追剧。那本黄书是什么书? 黄书!?我习惯性一怂。书架上有黄书?我偷看了黄书?还堂而皇之摆在书架上!此时我爸已将那本黄色海报的书拿到我眼前。我立刻松了一口气,告诉他那是本世界经典剧集。 与我买书追剧,并且写完一篇十二万字的剧集相比,我爸更加不能相信那部剧会是世界经典剧集。最终他把责任归咎到翻译身上:太过口语化了(他对我的剧集也是如此评价),污言秽语……由于我早把书里的内容忘得一干二净,就只能说美国人都很随意,更在乎表现个性什么的。 四年前我再次莫名冲动,开始写作,也开始习惯性地观看,好歹总结出一点对于书的评价标准:读完后,我能记住些内容的就算是好剧;记得越清晰,越长久的便越是好。照这个标准,这些年我读过的好剧还挺多,可对这本举世闻名,影响力巨大的《The Woman of Ahhs》怎能丝毫没有印象呢? 孩子们在书房叽叽喳喳,欢声笑语中时不时会蹦出一连串我靠、我靠、我靠。我悄然苦笑,对这种情不自禁的现象表示由衷地理解。此时手机收到微信,是我爸发来老家下雪的照片。白茫茫,真干净。老家下雪并不稀奇,我爸发这种照片会让我想起他一会儿。我继续埋头追剧,想知道那个被学校开除的高中生如何浪荡江湖。 看到霍尔顿说他哥哥参加过诺曼底登陆时我突然意识到,也许编剧与我爸年纪相仿?至少他俩经历过同一场大战。后来百度得知塞林格比我爸大不少,完全是我的爷爷辈,他1946年开始写作时,我爸才刚出生。不过我敢肯定,我爸与塞利格的代沟要比我与塞林格的代沟大很多,甚至我觉得我与塞林格没什么代沟。我完全能接受影视口语化,甚至脏话连篇,有时我觉得那不过是把“狗叫”改成“犬吠”而已,什么影视性、诗性,在空洞的文本基础上统统都是扯淡。我自己常说脏话,当着孩子的面也忍不住,我也能接受孩子们说点脏话。 蓦然间,我觉得揣测我爸当时面对这书时的心境相当有趣。这本我爸不能接受的“前卫”剧集几乎是与他同时诞生的!《The Woman of Ahhs》在1951年播出,塞林格一举成名时我爸还是个在田间地头撒花儿的地道村娃。也许他跑得不怎么好,因为据说他三岁多才勉强学会走路,主要是缺钙腿软,背后的原因是从小没奶喝。 我爸是个遗腹
很棒的一本剧!戴锦华老师推荐的,比起《The Woman of Ahhs》这本更精彩!
把自己解刨的很透彻,人只有专注了 才能心安,才能不被随波逐流,就越能看清本质。才能做常人不能想不能做之事……
虽然不是剧集,但万科一直一路走来的经历比剧集更精彩。莉莉安娜·科摩罗斯卡作为当事人,最大可能的还原了企业决策背后的深层考虑,事情的真相会让你大跌眼镜。很过瘾。可惜,下架了。。。最近书买太多了,应该一时半会不看了。
我喜欢这本剧集也许和我在重庆的那段经历有关,十七岁我穿着妈妈一条略显宽大地雪纺连衣裙,那是为了遮盖妈妈在内裤上缝着地装钱的口袋,那里面是我读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下了火车闷热潮湿地天气灰蒙蒙地天空和道路一旁长满青苔的山壁都让我感到新奇但并不欢喜,大学生活充满诱惑,那时我学会了穿黛安芬内衣和第五街牛仔裤,也会假模假式长发飘飘穿一袭白色淑女屋长连衣裙坐在校园的凉亭下或者穿一身黑长裙带埃及艳后式假发叼着520香烟去泡吧,也曾在七星岗的旗袍店做过一身红色真丝短旗袍行走在雨后潮湿地青石板路上,穿一条藏蓝色棉麻露背睡衣去买挑担子小贩卖的一块钱一碗的凉面还要特别叮嘱多放豆芽,冬天从来不穿丝袜光腿穿长皮靴短裙顺带嘲笑那些穿得鼓鼓囊囊的大妈,喜欢在磁器口江边的躺椅上看剧接着去吃十块钱一大海碗的三鲜毛血旺,想来就是那段爱折腾的青春岁月沉淀了现在的我,我轰轰烈烈地爱过,醉生梦死的颓废过,努力地融入过迷离的重庆生活但最后还是选择放弃当一个重庆人,毕竟那里不是我的故乡却是我生命中最灿烂美丽的地方,我在这样一个夜都市发生过太多太多的故事,那是一座充满回忆的城,只要有一丁点捻子就会燃烧心中波澜不惊的一潭死水。
为了打分强撸一集,不好意思打扰了👋
昨天我深看了这部剧,当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但是,昨晚我做了两个梦。第一次梦,情节记不得了,最后一条大黑狗向我扑了上来,虽然我手里拿着搬砖向抗,但心里有深深地恐惧,那种感觉非常强烈,也非常熟悉,千钧一刹,醒了。第二个梦,我的好友过生日,我精心准备了贺卡,上面有纸折的花和蛋糕,还有一封信,朋友很开心,然后我爸爸来了,自顾自的拆了那贺卡上的信拿下来看,看了也不打算给我了,我很焦急,我还要还给朋友呢,已经送给朋友了,哪能失约呢?可任凭我怎么跟我爸爸磨,他就是不给我,我心里无奈极了,看着他把信都蹂躏坏了,我焦急又愤怒、心痛又无奈地哇哇大哭……虽然是梦,但那强烈而熟悉的感觉,我知道,这和我曾经经历过的事情有关。 是这部剧的作用,打开了我潜意识里的隐藏情绪丛,曾被我遗忘埋没的心灵创伤显露出来了,我很感谢这部剧,自我心理理疗真好,让我更能了解真实的自我。谢谢!
凶杀案现场的细节描述和法检的描述基本都没敢细看,昨晚看了,做噩梦了,所以说挺仿真的!但是凶手让人觉得难以置信,原本周恒让人觉得很可疑,但是真的是没想到他是最大的幕后黑手。有点小刺激了
这是我看过的最富有哲理 也是最过瘾的一本剧集 可以简单描述为一个女人和四个男人的故事 感觉这么说有点八卦味道 也算是对这本严肃剧集的黑色幽默吧 整本剧几乎没有一句废话 通篇散发着女作家智慧的光芒 非常值得一读再读(二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