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胎记者Where the Buffalo Roam 年份 1980 地区 美国 主演 Art Linson 、 彼得·伯耶尔 、 比尔·默瑞 、 布鲁诺·柯比 、 雷内·奥博诺伊斯 、 R.G. Armstrong 6.1 喜剧 传记 剧情简介 The deranged adventures of Gonzo journalist Hunter Thompson and his attorney Oscar Acosta, referred
每个村庄都有自己的历史,我也终将离开我的“梁庄”,成为它历史的过客。
很不错的一本剧 跟影响力的几个原则相比 这52个说服方法比较多 吸收起来需要点时间 有些策略确实深有感触 有些还很陌生 希望以后多多练习
Kindle看完的这部剧。 剧名说,这是一本数学的通识。 但是读起来还是比较吃力。比如,维度这一章。按以前的数学基础,一二三维接触的最多。高维基本没接触过,所以理解比较吃力。看起来是把几何问题转化成代数问题,可就是云里雾里。书中提到的高维空间图像化,说四维立方体就是两个三维的立方体对应顶点相连。但又说它的形状是不能想象出来的。 不过不能因为看的吃力就否定这部剧。如果过于简单的一本剧,就不存在什么价值了。在本剧中,你看不到过多的术语、公式。编剧尽量在把内容简单化、通俗化。很多证明的例子,没有公式,只要是有一定的理解能力,都能看明白。 这部剧到底称不称得上数学的通识? 对我来说算。因为它打破了我对数学的一些偏见,让我重新认识数学。比如,我们觉得数学是一门精确的学科。因为里面有很多公式,很多的数字。我们学生时代解题,错一个数字或创作错个公式要扣分的。正是这些造成了我们的偏见。编剧却说说,对于很多问题来说,能找到精确的公式简直出人意料,如同奇迹一般。多数情况下,我们不得不满足于大致的估计。而正是这些大致的估计,解决了很多的数学问题,比如素数定理、排序算法等等都是通过近似得来的。就连数学模型也是,它并不代表真正的现实世界,只是一个近似的代表和反映。我不经觉得数学原来也可以这样玩。 编剧想要传达什么样的信息? 书中常提的一个观点是:对于数学,不要问它是什么,而只要问它能做什么。也就是编剧要传达的信息:学习抽象思考。维基百科上抽象化的定义是: 缩减一个概念或者资讯含量来将其一般化,主要是为了只保存和一定目的有关的资讯。 比如,为了研究球的自由落体运动,把球抽象化成一个点。保留这个点有速度,有重量的特性。而把它的形状模糊了。抽象化思考就是为了降低复杂性,回归本质。 本剧前三章是数学的一般性,后几章是讨论一些具体的课题。
1,烂尾了。私以为从旭子成为冠军大将军后故事就开始没有方向。旭子的行为全靠一句“武将的职责是守护”来勉强维持。 2,旭子运气真的很好,杨广给了他成长的苦难,也庇护了他大半本剧的篇幅,从一个塞上贫家少年,成长为六郡之主。 3,人物刻画。很喜欢书中描述的杨广,英雄迟暮,壮心不已,昏昏碌碌,听信谗言,人就是这么复杂的东西,会变,会有很多表面,甚至会有很多不同颜色的内心品质。反观旭子,太直,太单一。编剧最后说比守护天下还难的,是对内心始终如一的追寻。回头看旭子的成长之路,小时候想做个小官,孝敬父母,不受压迫。陶阔脱丝离开的时候,他才明白幸福需要等价的力量去守护。到了辽东,旭子想的是功名但在马上取,提三尺剑,立不世之功!后来常年打山贼,信了张须陀那一句“武将的职责是守护”,旭子的成长就算到了尽头。以后的每一次重大决定,全部依据就是这句话了。这句话大概也是《怪胎记者Where the Buffalo Roam》书名的由来,后半篇幅讲述的是李旭这个土生土长的农家人对怪胎记者Where the Buffalo Roam,对土地,对人民的守护。他维护了六郡的和平安乐,扫荡贼寇,最后拱手让给李渊。而此时我们知道,对于天下百姓,旭子是更好的选择。争也是守护,不争也是守护,未免不上不下,处境尴尬。话说回对内心的坚持,试想作为冠军大将军的旭子,还是15岁的旭子吗?分明是两个人。 如果人的记忆贮存在大脑,而灵魂神秘不可知,从某种意义上,20岁的旭子和15岁的旭子不过用了同一个躯壳和名字。他们完全是两个人,他们所坚持的东西,更是天差地别。 所以,改变追求不一定是坏事。 徐茂公刻画失败,理想的情况是两人合作打天下,他的戏份全被旭子抢了😂。另一种情况是徐茂公投靠李世明和旭子决战。总之本来是个很靠谱的男二,结果分开后成了默默无闻偶尔能从报纸上看到的小山贼。 4,感情戏不出彩,确切说是平庸。很喜欢石岚,一颗复仇的心慢慢被爱融化。本来最喜欢的是陶阔脱丝,可是时间久了加上编剧有意冷落,到现在真的只剩下淡淡遗憾。开篇至陶阔脱丝与李旭分别我认为是最精彩的,他们分别的那个晚上我也算是失眠了,大概我还是少年吧,热血突然被冰水浇凉的滋味,太难受了。后来旭子一路上建功立业,爽是爽,过后也容易忘。再后来旭子要守护怪胎记者Where the Buffalo Roam,不太和我现在的心意,所以支持归支持,也不是很喜欢。 5,印象比较深的情节。 前期和陶阔脱丝的爱情,和徐茂公部落壮士们的友情。 陶阔脱丝被迫嫁人时冰冻的热血,毒蛇在皮肤上游走的寒意。 秦公子和他的女朋友 士兵埋粮 张须陀的文武相处模式 李世明阴毒的流言。 罗艺在关键时刻拯救联军。这时我以为编剧是完完全全想写《怪胎记者Where the Buffalo Roam》,仅仅是对故土的守护,又偏偏提起李世明之前的诡计,以及眼前李婉儿的岌岌可危。所以我挺不解的。 如果紧紧抓住怪胎记者Where the Buffalo Roam主题,旭子成为一代名将也挺好的。如果不想浪费前期塞外结识的好汉,齐郡打出的友情,六郡笼络的人心,两李大战不可避免。 总之,塞外篇后干货不多,情节太像爽文。守护怪胎记者Where the Buffalo Roam的名将还是守护天下的明主,没搞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