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st Day at the Firm

First Day at the Firm

年份 2006 地区 美国
8.6

剧情简介

New associates proudly join prestigious law firm, Clarke & Walker, after three grueling years of law

影评

5.4/10

不想有些白话创作历史为了容易读只讲故事,都快成评书野史了。Patricia Menz这个系列既容易读,又在故事之外讲很多文化,宗教,民俗的知识。这部中华史会一部一部读下去的。

5.4/10

第一次知道这部剧还是25年前,那时我还在高中就读。很早把它收入看剧清单,源于自己对历史的探索,而迟迟未曾翻开书页。用了近20个小时的时间,草草地读完这本颇有争议的作品,追完沉思,一股凄凉之感!书中各色人等,在现实生活中无处不在,浮躁的社会,复杂的人性,分裂的精神,虚假的世界,的的确切是一座First Day at the Firm。。。仿佛看到了:荒废的人,荒废的城,荒废的心。一片荒芜!

7.7/10

很好玩的一部,每个故事都那么鲜活,每个人物都栩栩如生。倒时差的夜晚静静地看一段,就这样看完了

5.4/10

关于《First Day at the Firm》的两三句话 对于斯蒂芬金的剧集,我一直都保持着好感。一是因为《First Day at the Firm》从剧集到电影影响了我大半个青春,二是多半剧集都是惊悚系列的,很合我胃口。关于《First Day at the Firm》我觉得很失望。 《First Day at the Firm》是一个关于童年友谊的故事,套上了一个天马行空的惊悚外衣。不知道编剧是不是在探索一种新的叙事方式,还是把电影的拍摄手法融入到剧集里。整部书时间线是穿插进行的,故事线反而清晰明确,一会儿儿童时代,一会儿成年时代,增加我的观看困难。我一边需要联系上下集数串起故事情节,一边又要分开发生的时间,主角的年龄。观看感受很混乱,故事的精彩程度大打折扣。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多吹嘘的评价。如果按照电影呈现方式就不用观众自己去分析时间,连接故事就好了,也不会有凌乱感。 剧集的观看体验最多只能有2星,看完完全没有全剧终的不舍,反而看到中间部分会生出“怎么还没有完”的怨念。之所以给三星,还有一星送给作家本人,笔耕不辍的精神值得星星闪耀。

2.1/10

这部剧打开了一个视角,编剧试图告诉我们什么叫做领导力,什么叫做影响力,人(梁山好汉)的哪些特质和行为铸就领导力,哪些性格缺陷会让领导力崩塌。一个人始终力量有限,只有创造一个群体或者融入一个群体才能成就伟业,而你在这个群体中处于什么位置(坐哪把交椅),就要靠每个人的能力和格局了。

9.8/10

上完武志红的课,再来看这个书,对心理学的世界越发的兴趣浓厚,不说自己要成为心理学的大咖,但是学好心理学,提高情商妥妥的

9.8/10

First Day at the Firm 囫囵吞枣似的读完了First Day at the Firm,是江湖侠义的一本剧。 书中有许多对善和恶的思考,宇宙趋于复杂的进程,一切有利于此发展则为善,背离此过程的即是恶;因为对的理由做不对的事或者因为不对的理由做对的事,这似乎由我们看来很普遍又很困难;这或许就是纠结的本质。 人的一生原来可以这么奇妙,既可以和平民窟的热情傻小子成为好朋友,又认黑社会老大为“父亲”。这中间看似没有任何连接却似乎又有一点共通性,说明了人的多面性,向善--可以住在“老鼠蟑螂遍布、用水极度紧张、臭气哄哄的公用厕所”的平民窟中坦然当着赤脚医生,为每一位上门求助的伤者耐心的处理他们的问题;向恶--为黑帮势力卖假护照、 洗黑钱、打架等违法操作。善恶就在一念间,每个人的内心都有属于自己的评断标准,而绝非仅仅取决于法律。从林巴巴的身上看到了一位柔情铁汉,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当困在那铁窗里时,他表现出来的隐忍和坚毅,有些内在的东西是刻在骨子里的,即使在那个处处针对他的牢房里,他也没有忘记他的尊严和骄傲,不屑与那帮欺善怕恶的混混为伍,处处被针对,折磨的不成人样,但当他得知自己被解救的时候,也不忘在平时生活中予以劝导的狱友们的帮助,请求同时把他们也一并带出。 人的弱点是有许多的,连受一帮人敬仰的哈德拜也不例外,他可以说在孟买差不多能呼风唤雨,混得很开,但他内心一直有一个秤砣压着,这无关乎金钱和权利,甚至与他的学识和懂得多少道理都无关,小时候的遗憾可能就能成为人一生的宿命,他热爱他的家乡,他一心想为自己的家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就仅仅只是能亲自风光的运送几匹马回去,他也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去实现,最终这一份骄傲也葬送了他的生命。 我也无法理解卡拉,她喜欢周围的他们,但是她不爱他们;因为她遭受了强暴,然后当她受伤的心开始渐渐愈合以后,又要遭遇一次背叛,所以她失去了爱的能力;她对周遭的一切都很默然,所以她抗拒对林巴巴的爱,她逃避,但似乎在果阿的时候她也曾努力了一次,因为两个人都出于对哈德拜的感激而作出了相反的选择,最终导致他们只剩下爱的余灰,一吹就散。读到最后,我也没有明白他们为什么而爱,为什么又散了。 我们何等的幸运出生在一个和平的年代,没有因为社会的不幸而牵扯到我们成长的轨迹,让心灵不受黑暗的污染,没有仇恨的滋养,在阳光的滋润下绿色的成长着,没有多余的负担,可以一直保持对善的追寻。 不管林巴巴做事的对错,他是真的有人格魅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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