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rlock Holmes

Sherlock Holmes

年份 1981 地区 美国
6.1

剧情简介

《Sherlock Holmes》,其他作品,美国出品,1981年上映。

影评

2.1/10

对个人很有启发性的书,解释如何认识和接纳自己能改变和不能改变的方面,学会务实的乐观主义。 1.积极心理学视角:不执着于纠正缺点,或者试图让自己少一些不快乐,而是学习捕捉更多的快乐。 2.抑郁情绪:认识到背后的悲观主义思维习惯。在生活场景中证伪这些思维模式。陷入情绪的时候,反刍可能让情况变糟,最好的办法是不去想它。 3.向成年时期的转变可能夹杂着失败和挫折感,但是:无需夸大过往经历的影响,更多着眼现在,你有选择的自由。 4.关于自尊:需要改进的不是自尊,而是你与外界的互动。低自尊是互动不佳的副产物。

9.9/10

来自一个非产品岗的互联网从行业者看本剧:行业产品对用户的重视度越来越高,用户研究也越来越详细。本剧从产品运营,用户周期、用户需求、用户价值等多方面知识分享,对于我来说还是很有收获的。 书中对我最具有启发性思考的是用户价值和产品价值: 用户价值:用户使用产品时主观判断能否帮助自己解决特定问题。 产品价值:从产品设计的视角关注的用户价值。 我们能够为用户创造的价值——用户使用产品时对我们的感受是否有价值、有帮助; 用户对于我们的商业价值——用户是不是能提高我们的收入或者是潜在的贡献者。 在市场环境中看 产品价值=(新体验-旧体验)-迁移成本 在平台视角看 产品价值=平均创造的用户价值×覆盖的用户数量

8.7/10

每个人看剧都有自己的目的,我读侦探剧集的目的就是喜欢分析整个事件的逻辑是否合理。 这个案件情节有些复杂,过程更是一波三折。作为故事,很吸引人,但作为案件,又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1、既然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身份,为什么雷诺先生会让秘书多布罗尔知道勒索的事情甚至细节?是用自己不愿面对的身份——科诺轰动一时的手法——去处理这件事,更让我觉得匪夷所思。本来不一定会让人将自己与科诺联系在一起的,现在好了,肯定会把这个案子和贝罗迪案联系起来。 2、雷诺先生选择自己假死这个方法来逃避在我看来不是个聪明的方法。严密周详的计划能被玛尔特偷听到更是难以想象。玛尔特听到计划后不想着揭穿去换取最大的利益反而顺水推舟想着杀人更是让我觉得莫名其妙。 3、如果多布罗尔夫人依然很窘迫的话,即使雷诺先生假死成功说不准对方会狗急跳墙想办法继续骚扰他的儿子和妻子。直接失踪比假死不是更好啊?甚至我觉得作为隐姓埋名的死刑犯,找第三人将多布罗尔夫人除掉更合理。 4、既然自己是二十年前的罪犯,选择高龄的波洛而不是一个年轻的侦探也很不合理。即使不讨论年龄,如果要向法官传递错误的信息,通过一个有能力且谨慎侦探似乎有些冒险了。 5、吵完架之后,隔阂还没消除,怎么确定儿子一定会凭电报的要求不经确认就去南美? 6、说去接波洛又没有以一个看似合理的理由支开司机让人无法理解。 7、通过一个自己不熟悉的因癫痫而死的流浪汉来冒充自己也很冒险。万一流浪汉被认出来呢?真有绝对的把握法医辨认不出死因和死亡时间吗? 8、在严密的计划实施当晚被一个女孩干扰也有点说不过去。而且时间安排的太紧凑了。既然时间算的那么紧,没有紧急预案吗? 9、为什么要让儿子赠送的裁纸刀作为作案工具?还修改遗嘱取消他的继承权,又支开他,虽然让他远离此地,但根本无法确认他是否真的离开,为什么不让他早点走?即使儿子有不在场证明,也可以雇凶杀人啊?还一边让去他智利,一边制造智利人是凶手的假象,这不是让儿子显得嫌疑更大吗? 10、贝拉杀了雷诺先生缺少动机和证据,那么多人会认为是她杀了雷诺有些牵强。“不自证其罪”的原则使得实际上她大不可能被定罪。她可能连作案过程都说不清楚。 作为剧集,这个故事确实精彩,不过总感觉不合理的地方有点多。 阿加莎的剧集结尾大都皆大欢喜,这集的最后则是让黑斯廷斯心满意足地收获了爱情,更是让人喜出望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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