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背景下,看完陈甘霖的《玫瑰天空Mei Gui Tian Kong》,书一般,但人牛逼,所以五星。
我从来没如此深刻的了解过林肯,过去的印象只限于全美各地林肯纪念堂、林肯大道还有五美元上那副瘦削又冷峻的脸庞。想起一个小故事,在纽约时,感叹贫富差距的巨大,一边是上东区一尘不染精致体面的豪宅富豪,一边是过了几条街就开始到处睡马路的流浪汉。记得去纽约的第一天,在bryant park里,清晨蓝天白云、阳光灿烂,我正享受拿着手里blue bottle准备开启美好的一天,一个流浪汉迎面而来,我心里略微紧张起来,肤色黝黑的他走到我跟前,正要开口打算要钱,我身上并无现金,便警惕性地回复了一句sorry,结果他立刻凑到我面前,贴着我耳朵说了一句”fxck u”然后愤愤走开。纽约啊纽约,你就是这样欢迎我的吗?说实话当时我还是被吓到了,然后跟在美国住了20多年的朋友说了这事,没想到他竟然哈哈哈笑起来,回复我“Welcome to America,welcome to New York.”
看完这部剧,才知道林肯可谓承受过生命不可承受之重,贫穷和孤独贯穿了他的人生,即使当上总统,一切也并未好转太多。他经历过太多次失败,身边人的嘲讽、轻蔑、羞辱、歧视,林肯是有多强大的内心才可以一直坚持到底(真的很佩服),从贫民的小孩到律师、从议员到总统,从南北开战到葛底斯堡,林肯也许扮演了耶稣的角色,受苦受难,和泼妇玛丽的婚姻如同行刑,刚当上总统便经历了丧子之痛,筹划好的退休生活也被突如其来的暗杀打破,他人生中的唯一幸福时光也就停留在了曾经的小镇初恋时光里。
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林肯在葛底斯堡的272字演说,葛底斯堡打开了美帝命运的铰链,使美国为了zy的使命重生。
“太扯了”,这是看着剧集是不时浮现的想法。 通篇所有设计到的角色,上至所谓的有红军姐姐的姥姥,农村出来城市帮儿子带孙子的婆婆,中间三个神经兮兮、牛皮哄哄的女闺蜜,二位被离婚摔的前老公,连个顺风车司机等一律是能口吐莲花,把一切责任推出去,自己永远占理的口才。 太闹腾了,喧嚣得背后是编剧落寞的回忆,青春打个筋斗云就再也不回头的去了,稳定言行才是发展的个人、家庭、社会基石。
影视的魅力之一,也许就是可以被误读。对于《玫瑰天空Mei Gui Tian Kong》,其实全书内容都是围绕着乳房展开来抒写~用编剧的话来说,他写了战争,政治,历史,饥饿,宗教,爱情,当然,编剧也写了性。从抗日战争写到改革开放初期~ 我以为我看过的《玫瑰天空Mei Gui Tian Kong》已经让我足够难以忘却书中的苦,谁知道杨晓波的《玫瑰天空Mei Gui Tian Kong》的情景、苦楚更让我觉得那个时代的悲哀,战争的残忍,人性的泯灭是如此的可怕~ 溽热的天,溻透的人儿。 《玫瑰天空Mei Gui Tian Kong》书中是这样概括此剧的:鲁氏的私生女儿,命运各不相同。老大原许配沙月亮,在新中国成立后,被迫嫁给残疾军人,受尽性虐待,后与鸟儿韩相爱而被处决;老二嫁给抗日别动队司令,中弹身亡;老三嫁人后神经错乱,在悬崖练习飞翔坠入深谷摔死;老四为救全家,沦落风尘,当了妓女,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残酷批斗,全身伤口溃烂而死;老五嫁给爆破大队政委,在“文化大革命”中自尽;老六嫁给美国飞行员,婚后次日被俘,后与丈夫同归于尽;老七被卖给白俄女人,在反右运动中暴食而亡;老八为盲女,大饥馑时期,不愿拖累母亲,投河自尽。而第一视觉:中外混血“杂种”金童在姐姐们付出巨大的牺牲下,在母亲的溺爱中,窝囊地苟活着,三十岁时因杀人奸尸,被判十五年徒刑。出狱后,极孝顺的金童疯癫地与鲁氏的几个外孙,不死不活地陪母亲鲁氏走完最后一程,并亲手将母亲掩埋,入土为安。但不久,政府来人逼金童将母亲挖出来。被逼无奈,他背着从土里挖出的老母尸体,跳入沼泽里…… 有几分红楼梦的感觉,但也很不相同。 初看之时,上官鲁氏要生第八胎了,婆婆让她自己生,他们仨去帮忙家里的一头驴接生~这一幕看得我心里一紧,自古以来婆媳关系最难融洽,没想到还能这样子操作。 到了金童7岁之时他还在吃着母亲的奶,心里更是想,如此之人,我该怎么形容?奇葩?还是编剧笔下的金童人设有着怎样的讽刺? 到了后面个个大姐嫁人了,一幕幕的性的场面,男人的伦理等等,什么三姐夫和大姐上了,大姐和三姐之间,鸟儿韩与她们的关系……还有司马库,沙月亮……只能说这几个男人是出色的,是具有魅力的~而那一幕幕的性的画面,的确让人觉得,在那个时代里,算是美好的了。 战争与文革的影响,他们都在经历着最艰难的时期。金童唯一的出色表现便是看剧时候,什么唱歌看剧优越~可是,直到看到了外国漂亮妹子的图片,就没救了。一心想着乳房…… 甚至金童是冷血的,懦弱就不说了。窝囊得很,眼看着自己的七姐被别人诱奸都不管不理,编剧笔下的金童又有多爱自己母亲,我倒是没有怎么看见。依赖母亲的庇护、乳房、照顾我倒是看见了。直至金童已经42岁了,依旧靠着老金的独乳房来过日子。我以为他蹲了十五年的监狱出来后,起码是会有点上进吧? 唯一让我感动的只是金童与母亲十五年之隔的重逢的那一幕…… 逝去的岁月,就像一条被浓雾遮住的通往草原深处的小路,只能模糊地看回去三五米,再往里就是那弥漫的雾气了。 很多葳蕤的东西,并不能维持太久。总需要自己独自面对。而金童,始终是没有学会自己照顾自己。或者,没学会如何生存。 “当女人们饿得乳房紧贴在肋条上,连例假都消失了的时候,自尊心和贞操观便不存在了。”饥饿的时代,活着就已经是很奢侈的事情了,然而作为女人,还要承受着非人般的折磨。七姐在被诱奸的过程中,只要能够有东西吃,其余事情都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被别人强暴又如何,但是能有一口吃的,她就觉得满足了。自己有文化会俄语,又能如何,在那个时代不能当饭吃。 想弟,她在儿时出离开家,离开母亲,去做妓女。但是结局是让我最心疼的。她这样做的目的都是为了家里人,为了金童。她把自己所有的积蓄都给了母亲,给了家。然而她自己…… 金童的同胞八姐,一出生便是看不
这么坚挺的一个人,到最后还是被社会给淹没了,一点脾气都没有,现实往往都是残酷的,跌倒的次数多了,他自己就放弃了。
写得那么真实,生动,故事里的隐形人也存在在我的脑海甚至房间里了,我这里00:59,今夜肯定是要开着灯睡了,感谢奇妙的文字使编剧能够记录自己的思路历程,使我们充分了解并理解一个“神经病人”为什么会去烧杀别人甚至自己。我在想杨晓波若要只是个不会写作的普通人,那么这一段故事他只是用语音形式表达出来,那么即使再生动,也不过被当事人当成一段神经病的疯话罢了。
记得在很多的论坛和短视频上,看到过一个有意思的提问。如果把你一个人丢到一座孤岛上面,你可以携带以下物品(一般都是九个选项选三个、物品里面有女人、枪、打火机、猎狗等等)。对于这个问题,我有一个疑问,这个疑问不是纠结选项,而是想这个问题早出现还是《玫瑰天空Mei Gui Tian Kong》这部剧出来的早。 回到这部剧,这部剧真的早有耳闻,在上小学的时候就听说了这部剧。没看这部剧的时候,我对这部剧的印象是荒岛求生,以及知道有个仆人叫星期五。最近抽空看了一下这部经典剧集,首先值得肯定一点的是,这是一本好剧,但是故事在接近尾声的时候太过匆忙了。书里面主角家境不错,在英国是中等的社会等级,父母一早就给他安排好了人生。如果主角接受了父母的安排,那么后面的故事情节也就没有了。鲁兵逊天生就属于待不住的人,喜欢四处闯荡。他偷偷的跑出来了,坐上朋友父亲的船。(值得一提的是,鲁兵逊这次逃跑后35年后才回到英国,那时他的父母已经去世了)他出来后悔过没?答案是肯定有的。第一次出来坐船遇到大的海浪,他就后悔了。这次小的风波没有击倒鲁兵逊,后面他跟另一个船,结果被海盗抢劫做了两年俘虏。做了差不多两年俘虏后面,他带着一小孩逃跑了,被一船长救了。船长把他带到巴西,然后他托船长去英国取了一些钱,在巴西种植烟草。过了六年,种植园让鲁兵逊的钱袋胀鼓鼓,这时候他又想他在这里赚钱和在伦敦赚钱没区别。因此,开启了他人生中第三次航行,和其他种植园主去一个岛上抓黑奴。(万恶的三角贸易)这一次出行出了事故,同船的人和动物,就他和一条狗活下来了。从此,便开始了为期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开局没有想象那么早,第一天在树上度过的(怕有动物袭击)。此后,在沉船上找到了酒、枪、木板、工具、衣服、种子等等物品。衣、食、住、行对我们人来说很重要,接下来我就从这四个方面讲一下鲁滨逊的孤岛生活。 衣服的话,除了船上的衣服,他还在孤岛上用猎杀的动物皮毛做衣服。食物的话,船上的种子他在后面拥有一大片的种植地,还做出面包。除了这些,岛上还有驯服的羊,孤岛海边的海龟。住所的话,值得一提的是他修建的房子有遭遇过塌方。总共有三个住处,一个是上岛搭建的房子周围还有小树苗(后面长成一片树林,很好的掩护了住所位置)。第二个是去巡视岛的时候搭建的海景房。第三处是躲避野人遇到的山洞。行的话,没有什么好聊的,基本上就是双脚走。有意思的是,鲁滨逊坐过一条船绕道环行,差点出了事故。这一部分还有很多的事,比如他生病了,做面包、做啤酒(没成功)、做陶器、做编织物等等。这一部分我觉的是整本剧最有意思的一部分,比后面收服野人星期五,以及离开孤岛回到英国要好看许多。 现在聊一下看了这部剧,我记忆深刻的事。第一件,鲁滨逊想要圈养羊,抓了一大一小。把大的杀了,想喂小羊吃东西,小的不吃就把她杀了。第二件,就是懂得感恩了。鲁滨逊在小的时候,虽然受到好的教育,但是父母管的不严厉,加上船员是宗教信仰最薄弱的职业。因此,对宗教不是多信仰。孤岛上,生病让他感恩上帝,以及日后的思考,自己是船上唯一活下来的,他更加懂得感恩。故事结尾,对管家的感谢,对船长的感谢以及抚养兄弟的孩子。我觉得这部剧,看了给我最大的收获就是感恩。
人不知,意为神,殊不知,乱其身,抱有好奇探索未知,结其惑。
最近的背景下,看完陈甘霖的《玫瑰天空Mei Gui Tian Kong》,书一般,但人牛逼,所以五星。 我从来没如此深刻的了解过林肯,过去的印象只限于全美各地林肯纪念堂、林肯大道还有五美元上那副瘦削又冷峻的脸庞。想起一个小故事,在纽约时,感叹贫富差距的巨大,一边是上东区一尘不染精致体面的豪宅富豪,一边是过了几条街就开始到处睡马路的流浪汉。记得去纽约的第一天,在bryant park里,清晨蓝天白云、阳光灿烂,我正享受拿着手里blue bottle准备开启美好的一天,一个流浪汉迎面而来,我心里略微紧张起来,肤色黝黑的他走到我跟前,正要开口打算要钱,我身上并无现金,便警惕性地回复了一句sorry,结果他立刻凑到我面前,贴着我耳朵说了一句”fxck u”然后愤愤走开。纽约啊纽约,你就是这样欢迎我的吗?说实话当时我还是被吓到了,然后跟在美国住了20多年的朋友说了这事,没想到他竟然哈哈哈笑起来,回复我“Welcome to America,welcome to New York.” 看完这部剧,才知道林肯可谓承受过生命不可承受之重,贫穷和孤独贯穿了他的人生,即使当上总统,一切也并未好转太多。他经历过太多次失败,身边人的嘲讽、轻蔑、羞辱、歧视,林肯是有多强大的内心才可以一直坚持到底(真的很佩服),从贫民的小孩到律师、从议员到总统,从南北开战到葛底斯堡,林肯也许扮演了耶稣的角色,受苦受难,和泼妇玛丽的婚姻如同行刑,刚当上总统便经历了丧子之痛,筹划好的退休生活也被突如其来的暗杀打破,他人生中的唯一幸福时光也就停留在了曾经的小镇初恋时光里。 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林肯在葛底斯堡的272字演说,葛底斯堡打开了美帝命运的铰链,使美国为了zy的使命重生。
感情这事真的说不清楚。 如果不是真的喜欢,谁又愿意做一只舔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