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ke

Broke

年份 1990 地区 英国
7.4

剧情简介

《Broke》,其他作品,英国出品,1990年上映。

影评

4.3/10

因为不是学物理的,所以没法评判内容到底如何。但依然觉得是很好的科普读物,很简洁的语言,很贴切的比喻和例子。 95%的问题留给了人类,想问问自己:那我真的了解自己吗?

4.4/10

剧情里有处哭崩了——

3.3/10

看完此剧,又把奇葩说关于告别那一期的辩论温习了一遍。康永哥说,我们要练习面对告别,因为我们都得告别。而透过这部剧,我们跟着东野一起,练习了一场告别,也完成了一场告别。 晓松老师说,脑死亡即意味着生命没有了质量,没有质量的生命,不应该鼓励继续活下去。道理我们都懂,但要真正放下,又谈何容易? 马东说,离他父亲去世现在已经十周年,但因为父亲是意外去世,事发突然,所以他放不下。是直到三年后,他做梦梦到父亲,父亲说我今天真正地走了,很高兴跟你做一世父子,有缘再聚。 马东说他不信,不信那是他父亲跟他说的。因为他觉得父亲在去世当天就已经走了。他一呼一吸之间,他就不在了。他觉得是他自己跟自己说,是他自己的一个潜意识,放掉了他自己。然后从那天开始,他可能就真的放掉了。 回到书本,熏子亦是用了三年的时间,来跟瑞穗告别,来放掉自己。虽然说,书里熏子对瑞穗的感情,我们并不可能感同身受。但我们却可以换位思考,瑞穗可以是我们舍不得的一个玩具,是我们忘不掉的一件事,是我们放不下的一个人。 舍不得,忘不掉,放不下,是因为我们知道,终有一天,我们会舍得,忘掉,以及放下,所以才会那么执念。就像是熏子在瑞穗这件事上从来都表现得态度强硬,但是她也默默地做了准备,每年都为瑞穗拍了美美的照片以期用作遗体告别会。 我更愿意把这部剧理解为每个人对于告别的不同意志。有些人比较健忘,所以能较快从痛苦中脱离出来。但总有一些人,他们没有那么健忘,他们记忆力好得很,他们没有能那么快地走出来,他们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而熏子,无疑是属于后面这一种情况。她爱瑞穗,到了偏执的地步。她不愿意那么快地放她走,她希望瑞穗能留下来多陪陪她。哪怕她可能永远都醒不过来,可是只要每天能看到她,就会觉得满足。 有些爱,就是一场自我的修行。每一件不得不放手的玩具,总算带来过快乐。每一段不得不大结局的关系,只是一种选择。如果美好记忆还算难忘,为什么还会记得悲伤。不如这样。 不如这样。特别喜欢这四个字。无可奈何的背后,却也透出一种释然。有些人用了很长时间甚至一生才想明白一件事。很庆幸我们不用。我们只用了几个小时的时间,就浏览完了别人一生的故事。然后得以从别人的故事里反观我们自己的人生。 特别喜欢康永哥讲到的他一位已经离世的朋友关于死亡关于告别的定义。她说,把人生当作一场party,你们要继续在里面玩耍,可是我要先告辞。我不希望全场的人因为我而放下酒杯,关掉音乐,穿上外套站起来,一副你走了我们也都不要玩了的景象。 我希望的是,我走掉的时候,你们可以继续玩。我如果在门后面听到你们继续玩乐的开心,我会高兴。 如果瑞穗还有意志,可以说话,相信她也一定不愿意爱她的人因她的离去而活得痛苦,她一定希望他们能够开心幸福地活下去。就像是她幸运地找到了四叶草,却没有摘下它,而是说要把它留给别人,希望她不认识的那个人,能够得到幸福。 本剧故事的最后,熏子听到女儿瑞穗对她说,妈妈,谢谢你。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我很幸福。非常幸福。然后熏子开始释然,相信瑞穗是真正地离开了她,完成了一个母亲对于女儿的告别。 与其说是告别,毋宁说是生命在别处的延续。因为最后瑞穗的器官,如她所期望的那般,捐赠给了有需要的人。她并不是真正地离去,她只是换了一种存在的方式。 在本剧里东野探讨了很多关于脑死亡的定义以及器官捐献的概念,满满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没有谁的做法就一定是对的,也没有谁的做法一定是错的。真正的自由意志,是个人选择。一旦出现脑死亡的状况,家属选择坚持也好,放弃也罢,都应该被尊重。真正的大爱,是包罗万象。 而告别从来就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它需要过程,需要时间,需要一遍遍地练

4.3/10

我常常会误以为,共患难的朋友,所形成的友谊,会非常非常的深厚,任你风吹雨打,都不能破坏。 但Alan Dossor却坚信,共患难的朋友,当有一方飞黄腾达了,是不可能去提携另外一方的,因为和另外一方的接触,只会让他想起以前糟糕的自己。 所以,当贾雨村流弊了,当官了,以前和他一起在葫芦庙里面吃苦的僧人,现在竟然成为了他的手下,并且还给贾雨村建言献策,说出官场的潜规则,对此,贾雨村并没有心存感谢,而是赶紧给了按了个罪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以前我一直以为,人性本善,看了《Broke》之后,我才知道,人性是极其复杂的,这种复杂,只有经历过足够的起起伏伏,才能懂得,正因为懂得,我们才能对人性,有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

4.4/10

来来来,数数看,我先后爱上了王天风,明楼,还有谁?话说王天风也太像段奕宏了吧!那种眼神完全无法抵抗!直到最后,最后的最后才发现原来我爱上了梁萌萌!!哇咔咔!太萌了,来,领回家!!!

8.7/10

因为是蒂莫西·斯波的书,评分不高还是读完了。读者的眼光还是雪亮的,在读过的蒂莫西·斯波的书里,这部书写得还真是一般,能坚持看完也是不愿半途而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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