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重逢,十年时光,弹指已过。
沉默了许久,凯特才张口道:“你肯投降就好,毕竟活着是最重要的。听说你在光明教会里执掌圣堂?”
胖子点了点头。
佛朗哥沉吟了一下,道:“罗格。你虽然加入光明教会没有几天,可是我最近却屡屡听说你的举动非常地……嗯,疯狂。既然连我都能听到这种传闻,恐怕你干得的确离谱了。你在北方打下那么大的基业,结果一朝失利被俘,我知道你心里肯定非常痛恨教会。不过凯特说得对,活着是一切的前提。你现在既然已经掌了实权。何必要做这种无聊的事呢?等有一天你爬上了教皇的大位,再来慢慢报复不迟啊!那时你大权在握。想要害死谁还不是举手之劳?这些年你在北方的生活我们并不是很清楚,可是既然你能够在短短时间内爬到那么高地位置上去,应该不会是死抱着正义、信念、忠诚这些害死人的东西不放吧。”
罗格呵呵一笑,道:“我现在为教会办事,那是迫不得已。当然了,尊敬地教皇陛下给我的这个位置,的确非常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如果不是另有原因。就象你说的那样,我在教会里慢慢干着,教皇的位置迟早都是我的,就这么过着其实也不错。可是在这场战争中,我们这些凡俗间地争斗其实根本无足轻重,真正决定命运的是那些高高在上的诸神。我也没干什么,就是在圣堂里杀了几个人而已。这些圣堂,说白了不过是教会养的一群狗。诸神之战既然已经有了结果。那么世俗战争的结局就已注定。所以现在教会已经不需要那么多的狗了。既然他们已经有了我这一头非常好用的狗,那么死几个圣堂又有什么大不了的?而且我还可以顺便试试教皇地底线,看看他究竟可以容忍我到什么程度。”
凯特看着罗格,叹道:“罗格,当年你可是非常能忍的,怎么现在年纪大了。反而变得这样意气用事了?就算那些圣堂已经没有什么用了,可是平心而论,他们个人的力量都非常出色。就是杀,也得杀的有点价值吧?何况现在他们怎么说也是你手里的刀,哪有不砍人,先砸自己刀的道理?”
罗格笑了笑,道:“以前忍,是因为有太多地人咱们得罪不起,不得不忍。现在放眼整个位面,又有多少家伙够资格让我去忍着他们?就算是奥匈皇帝和巴伐利亚大公。我也不需要看他们的脸色行事。当然。权利这东西,那是越大越好。现在圣堂在我手中。这种好机会不用白不用。你们好好想一下吧,如果要再向上爬爬,还有哪些人挡在你们的路上。这些人咱们能扳倒就扳倒,实在扳不倒,我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