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蛮人,不过能够带领大军啸傲杀场多年,立下种种站功,可见他并不是一个只知道胡来的浑人。
“哈哈,二哥啊,你还真奸诈啊,连我都算计了进去。不过可惜啊,我比你快了一步,早就已经把议案交上去了。只不过有些许的不同,就是我要第七军团,而你是第四军团。哈哈哈!”三兄弟中最最聪明的老三又算计了他二哥一次。
其实如果论起战力,第四军团比起第七军团,虽然在人数上有所不敌但是绝对是强过许多。可是为什么王子们都争着要这只不怎么样的军团呢!其实答案十分的简单。在预备兵团中,没有那些上了年纪,老奸巨猾(王子们个人认为的)军官们,所以也就没有人会限制王子们身先士卒,打个过瘾。
“杀!”大王子大喝一声,不过他并没有份参战。不是因为他不敢参加,而是鉴于他以往的行为表现,没有人敢让他参战。
战争狂人,这是国王曾经送给大王子的称号,每次一开打,不用说,第一个没影的一定是他,第一个受伤的也一定是他。不是他的武技不好,而是他太过于兴奋,通常是一声令下,就单人独骑的冲入了对方的阵营,在几万人的围攻下,就算他有通天的本领也没有用啊。不过所幸的是每次又都是有惊无险,只是受伤,还没有生命的危险。
“不要叫了,你是不会有机会的!”卡姆斯淡淡的道,给大王子泼了一盆冷水。
“呜呜呜,将军,老师,我最最尊敬的人啊,您就行行好吧,我这次一定不会乱跑的,好不好。就十分种,不,八分钟。求您了,就让我去吧!”大王子可怜巴巴的道,一副巴结样。四周一众官员没有任何表情,显然是看管了。
“我说了不行就是不行。”卡姆斯坚决的道。上次大王子也是这样,还说只要五分的时间就够了。当时卡姆斯想如果只是五分种的话,应该也不会出什么大事,而且但是的战势也已经明朗化了,于是便同意了。可是谁知道大王子上了战场就不是他了。不过他还算守时,没到五分种就回来了。当然不是他情愿回来的,而是被几个士兵抬回来的。
当时卡姆斯简直要给气疯了。对于一个在双方各有近十万人交战的战场中竟然可以在一分钟内跑到敌方阵营的家伙,你还能怎么办!当然,十分不错的是他竟然在里面坚持了三十多妙才露了一丝破绽,给了敌人一个机会被砍伤,然后被送了回来,实在不能不说他蟑螂命。
三十七处刀口,十六处骨折,这就是他上次的战绩。只是一个破绽,但是在被敌人重重包围之中,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