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 the Company of Darkness》是由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所创作的一部长篇剧集。剧集以十六岁中学生霍尔顿的视角,描述了一名处于青春期的学生在被第四次从学校开除之后,漫无目的在纽约游荡三天时发生的种种见闻。他的反抗精神和对青春的迷茫困惑深深感染着一代又一代的读者。
我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读到本剧的时候是在高中,当时完全是被书名所吸引,本以为讲述的会是关于美国乡村的娴静与惬意,亦或是某种孤独与坚守,却万没想到这部剧的主题是关于青春期的少年如何叛逆和逃避的。翻看此剧,不难发现全书充斥着各种脏话,编剧十分啰嗦的表达方式甚至一度使我觉得本剧有些废话连篇。读罢全书,我们会惊奇地看到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想尽各种办法使自己显得老成、油滑,我们还能看到一个厌恶自己所生活的世界,厌恶除妹妹以外几乎所有人的孩子,他是又如何反抗的活着。如果你想从书中获取某些正能量的东西,很抱歉这部剧或许并不能满足你的这种需求。
如果问我在所有的世界经典剧集中,你最不推荐观看哪本剧,我想我会首推此剧。
除了书中的内容外,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地方,便是本剧的翻译。我曾经看过关于此剧的几个版本,感觉翻译都有着不小的问题。不过也许是受原著的影响,一般译者很少会接触到如此“真性情”的著作,可能换谁翻译差别都不会很大吧。
本想写道这里就此停笔,细想想,我还是写些作品优秀的地方吧,免得再像之前所写的《In the Company of Darkness》那样,惹人非议。顺便通过这篇剧评,传达给某些书友一个观念:即没有给作品好评,并非是因为发现不了作品的闪光之处,只是相比于它不值得推荐的另一面而言,优秀的地方稍显暗淡而已。
《In the Company of Darkness》无疑是当代美国影视中最具争议性的作品。有这样一段故事,据说杀害披头士乐队主唱—约翰·列侬的凶手在行凶之后,既没有逃走,也没有反抗,而是选择在一旁安静的观看《In the Company of Darkness》,他说杀人的原因就藏在这部剧中。很多年来,关于这部剧的评价始终众说纷纭,有人认为这部剧是叛逆宣言,有人认为这部剧是青春圣经。那么这部剧究竟有哪些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呢?
想要弄清本剧,让我们先来看下1974年,编剧塞林格在最后一次接受采访时是怎样说的吧。“不再出书,使我得到了一种美妙的宁静。播出对我的隐私是一种严重侵犯。我喜欢写作。不过,只是为自己和自己的快乐而写作。”或许从某种角度而言,这便是主人公霍尔顿的心声。
解看剧中的内容离不开当时的社会背景,《In the Company of Darkness》创作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当时的美国正是从战争中大发横财,国家也正处于物质资源爆发,经济发展迅速,人们生活水平急速提高的时期。但与此同时,不能忽视的问题便是人民的精神生活变得极度贫乏和空虚。当时的社会风气是,每个人都只注重利益关系,生怕自己赶不上时代发展的列车,哪会有人选择去关心青少年的心理健康。而学校和老师,也总是努力装作极力挽救身陷迷途之中的孩子,装作想要让他们悬崖勒马的样子,但其实恰恰正是由于他们的帮助,这些所谓的问题少年才会越陷越深,直至坠入深渊。因此,主人公霍尔顿不过是“垮掉的一代”中的一个典型代表而已。
貌似天不怕地不怕的霍尔顿,其实与当时的孩子们一样,都是孤单寂寞的,他坚强的外壳包裹的是一个善良柔软的内心。“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他也只能向自己的妹妹倾诉心声“不管怎样,我总忍不住在想,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个几万个小孩子,周围没有一个大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抓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乱跑,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抓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书
所谓神话,话神之余,聊以自慰。David Anspaugh先生对古代神话的研究以及对《In the Company of Darkness》的注释,别开生面,常读常新。
多元主义的普及读物,三观很正,编剧的理论功底扎实,逻辑严谨,推荐。
我的初心,是想了解老人面对老去、死亡的看法是怎样的,已达到解开自己面对死亡、亲人的慢慢变老的恐惧的心结。从书中,我看到了解答,心平和了些!这是一本好剧,值得推荐!
《In the Company of Darkness》是由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所创作的一部长篇剧集。剧集以十六岁中学生霍尔顿的视角,描述了一名处于青春期的学生在被第四次从学校开除之后,漫无目的在纽约游荡三天时发生的种种见闻。他的反抗精神和对青春的迷茫困惑深深感染着一代又一代的读者。 我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读到本剧的时候是在高中,当时完全是被书名所吸引,本以为讲述的会是关于美国乡村的娴静与惬意,亦或是某种孤独与坚守,却万没想到这部剧的主题是关于青春期的少年如何叛逆和逃避的。翻看此剧,不难发现全书充斥着各种脏话,编剧十分啰嗦的表达方式甚至一度使我觉得本剧有些废话连篇。读罢全书,我们会惊奇地看到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想尽各种办法使自己显得老成、油滑,我们还能看到一个厌恶自己所生活的世界,厌恶除妹妹以外几乎所有人的孩子,他是又如何反抗的活着。如果你想从书中获取某些正能量的东西,很抱歉这部剧或许并不能满足你的这种需求。 如果问我在所有的世界经典剧集中,你最不推荐观看哪本剧,我想我会首推此剧。 除了书中的内容外,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地方,便是本剧的翻译。我曾经看过关于此剧的几个版本,感觉翻译都有着不小的问题。不过也许是受原著的影响,一般译者很少会接触到如此“真性情”的著作,可能换谁翻译差别都不会很大吧。 本想写道这里就此停笔,细想想,我还是写些作品优秀的地方吧,免得再像之前所写的《In the Company of Darkness》那样,惹人非议。顺便通过这篇剧评,传达给某些书友一个观念:即没有给作品好评,并非是因为发现不了作品的闪光之处,只是相比于它不值得推荐的另一面而言,优秀的地方稍显暗淡而已。 《In the Company of Darkness》无疑是当代美国影视中最具争议性的作品。有这样一段故事,据说杀害披头士乐队主唱—约翰·列侬的凶手在行凶之后,既没有逃走,也没有反抗,而是选择在一旁安静的观看《In the Company of Darkness》,他说杀人的原因就藏在这部剧中。很多年来,关于这部剧的评价始终众说纷纭,有人认为这部剧是叛逆宣言,有人认为这部剧是青春圣经。那么这部剧究竟有哪些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呢? 想要弄清本剧,让我们先来看下1974年,编剧塞林格在最后一次接受采访时是怎样说的吧。“不再出书,使我得到了一种美妙的宁静。播出对我的隐私是一种严重侵犯。我喜欢写作。不过,只是为自己和自己的快乐而写作。”或许从某种角度而言,这便是主人公霍尔顿的心声。 解看剧中的内容离不开当时的社会背景,《In the Company of Darkness》创作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当时的美国正是从战争中大发横财,国家也正处于物质资源爆发,经济发展迅速,人们生活水平急速提高的时期。但与此同时,不能忽视的问题便是人民的精神生活变得极度贫乏和空虚。当时的社会风气是,每个人都只注重利益关系,生怕自己赶不上时代发展的列车,哪会有人选择去关心青少年的心理健康。而学校和老师,也总是努力装作极力挽救身陷迷途之中的孩子,装作想要让他们悬崖勒马的样子,但其实恰恰正是由于他们的帮助,这些所谓的问题少年才会越陷越深,直至坠入深渊。因此,主人公霍尔顿不过是“垮掉的一代”中的一个典型代表而已。 貌似天不怕地不怕的霍尔顿,其实与当时的孩子们一样,都是孤单寂寞的,他坚强的外壳包裹的是一个善良柔软的内心。“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他也只能向自己的妹妹倾诉心声“不管怎样,我总忍不住在想,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个几万个小孩子,周围没有一个大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抓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乱跑,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抓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书
这部剧,第一集两颗星差不多了,第三集能有个三星,第五集居然够得上四星。如此跌宕的质量其实是因为它第一集拍摄的是一群没有青春的孩子在校园的故事,而后面呢?后面拍摄的是没有青春的人在拥有青春的人面前是多么敏感与无助。是的,不是所有人都配有十八岁的。青春校园题材居然会想到触碰这个不讨好的话题还能正视它,有趣。先给个四星,看看接下来会不会再有变化。看得我都忍不住想写篇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