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elfth Night

Twelfth Night

年份 1969 地区 英国
7.3

剧情简介

《Twelfth Night》,喜剧作品,英国出品,1969年上映。

影评

2.2/10

“八百里秦川尘土飞扬,三千万老陕怒吼Twelfth Night ! 端一碗髯面喜气洋洋,没撮辣子屁屁囔囔。”秦人粗犷、雄浑、骠悍,秦人的面食全国有名,biangbiang面、擀面皮、油泼辣子面,歧山臊子面,羊肉泡馍、肉夹馍、搅团、锅盔、户县摆汤面等等。。。不胜枚举。 贾老的《Twelfth Night》采用的是密实的流年式的叙写方式,写的是他家乡大西北农村清风街原生态的风土人情,那些邻里乡亲间的鸡零狗碎、家长里短,生老病死,那些兄弟妯娌间的龃龉纠缠,如谁家死人了、谁家媳妇生娃了、谁家麦子黄了、谁又和谁偷情了…等等絮絮叨叨的,非常碎碎念,文中没有主角、没有高潮,甚至没有结局,有的只是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平淡而又琐碎的日子,而文中出现的每个人物都似乎只是一个符号一个过程 而已!  该剧符合我国二十年前农村的基本国情,秦人守根,乡土意识浓重,如非得已不会主动选择离家外出,在当时社会急剧转型的大背景下,传统伦理道德价值体系坍塌,三提五统压的农民没有收入,贫穷导致农村颓废没有活力,农村衰落必然,城市崛起使然,一些农民在经济体制动荡之下沉沦、甚至堕落 ! 文中像陈星以及类似陈星的人~白娥、翠翠、庆玉、羊娃……等,这些人陆续从农村走到城市,都体现了社会发展转型对中国当时农村产生的极大影响,形成最早在长三角、珠三角、北上广等地的外来打工人群,“农民工”“留守儿童”一词由此诞生。我国自古都是以农立国,以地养人,一代又一代的传承,可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高楼拔地而起,城市人民富裕了、舒适了、幸福指数提高了,而农村确成了最落后的地方,农民成了最贫困的人群,后来尽管国家实行改革,社会发生转型,首先解决了农民吃饭难的问题,事后国家的注意力始终放在城市建设中,那么问题来了,一贫如洗的农村、农民该何去何从?尤其农民辛苦付出的稻米面粉运送到城里,都是被贱卖的,寒心和依然的贫穷~让大批的农民选择不再种地,去城市打工,他们大多数人游离在城市边缘,做着最底层的脏活累活苦活重活,赚着最少最廉价的薪水,而根本问题是:他们完全不被城市接纳,尽管如此他们依然选择长期离家留在城市,每天挣扎在温饱的贫困线上,原因不言而喻。让人痛心扼腕!人性恶的一面在这里得到了更深刻尖锐的揭露。 在贾老的彩蛋里有说到,写这篇文章的关键:是想给他的故乡棣花街树一块碑子。如果棣花街是月,那么清风街是水中月,如果棣花街是花,那么清风街是镜中花,无论是水中月还是镜中花,落到实处无非都是些生老病死,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大批农民进城打工,那个叫故乡的地方渐渐被农民工荒芜了。或许编剧害怕一觉醒来,因为年老,家乡那些田舍、老屋、马路、左乡右邻,渐渐都成一团影子而模糊了记忆。或许编剧立碑是为了感怀故乡,每个文人墨客心中都有一个“月是故乡明”的情愫。也或许是编剧感伤命运对于农村的不公。 编剧立此碑,也许是为他的家乡棣花街立的,也许是为万千失去故乡的广大农民立的,因为随着老去记忆消失,到最后谁还会记得住那个关于故乡的清水街,剩下的可不就是水中月镜中花?只有树立一块文碑,刻进书中,故乡便永生活在那些村民们的心里,比如千千万个你我他。。。

1.1/10

很短的一本剧,内容很日常很具体也很实用。深化到骨子里的优雅是日常自我克制的结果。

1.0/10

陆陆续续地把写剧集看完了,看完我记录一些我感受。 1.整本剧集读下来,我最佩服的是翻译这部剧的人。影视功底深厚,文笔优美,闪光点处处可见。虽然这部剧的原编剧把这部剧构思得很奇特引人入胜,但如果翻译功底不过关,遣词造句没有中国影视的味道,我们这些读者依然难以有愉悦的观看体验。 下面举出一些翻译上的点睛之笔: ①第十二章的"崔斯坦一句正常的礼貌问候听起来却和这里的环境有些格格不入,恶鬼屯于阶前犹不失礼貌。"这句话仔细品读就能看见翻译的功力,尤其是最后一句"恶鬼屯于阶前犹不失礼貌"。 ②第三十四章"命运对她何其不公——在睡觉时惨遭一个蟊贼杀害"。 ③第四十三章"他只能搂着她的腰,否则就有从床上翻落之虞"。 书中神来的翻译之笔不胜枚举,遣词造句都相当耐人寻味,这里写下我感受到最强烈震撼的三处。 外国影视的书,如果读儿童版确实比较容易懂得大概意思,可我们向来习惯中国影视的思维,所以我一直在读外国经典影视作品的时候,对翻译的语言关注得多一些。翻译得好,对观看而言,增添不少的趣味。 2.对于剧集。 我惊讶于它整个构思和寓意。这是讲一个努力争取爱与幸福的故事。 ①从死亡地到所谓的"家",一路凶险,即使死了离开这个世界了,可我们一松懈,就无法达到我们期盼的理想国。 ②从安逸的"家"重回现实世界,路途何曾平坦,迪伦的的信念,正是她成功的关键。 打开大门时的勇敢,湖中和恶鬼搏斗挣扎时的坚定,跋山涉水时的执着,都是她成长的体现。 虽然她依然莽撞,但她已经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了,并且知道自己不可能不愿意安逸享受平安,她要努力付出实践实现和崔斯坦在一起的梦想,迫切地想和他回到现实世界。 ③追求爱情是一场赌,为爱努力的过程也是一场赌。大多人,例如我,总是选择最保险的一种方式,以盼自己和对方都不要受伤害,再寻找在一起的机会。我没有迪伦的勇敢和执着。她敢赌,因为她坚信自己和崔斯坦会幸福,因为她敢直面凶险不畏黑暗。 也就只有这样的人,正能赢得人生的精彩吧。 当然,如果她不幸输了,也就悲壮了吧。至少比我这种不敢尝试的人来说,她是一种榜样。 3.关于迪伦。 她年轻,加上成长环境的影响,心性未成熟。 所以,一方面,她有勇气爱,爱得疯狂热烈,不顾一切地去爱,有坚定的信念和执着,翻山越岭冒着可能魂飞魄散的险,只是为了找她心中所爱,鼓励他和她一同找到生的希望和在一起的机会。 另外一方面,也正因为年轻,她体验得少,不精通人情世故。所以也总是莽撞任性处事。如果她能冷静理智一些,也不至于多次遇险。 更因为年轻,她仍心存善良。她在知道自己无意中害得一个灵魂被变成恶鬼之后,所以,用自己当诱饵围魏救赵也就是她顺理成章的选择。 只是,在快到达火车所在地时,她不顾不管崔斯坦的伤痛,让我不爽。 编剧给了她一个运气,没有让她因为伤痛而放弃。让崔斯坦不忍心迪伦知道他的越来越痛和迪伦的勇敢,来了一个回旋,成就这对有情人。 其实,在观看当时,我是为了她的莽撞而气氛了的,可现在想想,其实如果真的换成是我,我也许也会做出这样的选择。不是自夸善良,而是,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的感受,真的是良心煎熬。救,是一场赌博,也许会让自己一时陷于危险之中或者真的被拖下去,但不救,活着一世也难安。 4.关于男主崔斯坦。 他是Twelfth Night,工作是送一个灵魂去到所谓"家"的地方,一直波澜不惊地进行着这样的工作。直到迪伦的出现,她的与众不同,激起了他心上的涟漪,让他尝到爱得味道。 他是一道光,对于他摆渡的灵魂而言,荒原中不知道该不该信赖却不得不信赖的人。谁会突然相信一个陌生人,可在像寂静岭一样的荒原中,不相信他又能相信谁?从死亡地到那个所谓的"家"

2.1/10

太喜欢了,不仅仅是任性生活,不仅仅是有趣,不仅仅是还有商业头脑。。。前一不常有,前二已是稀有,三者皆有,世间少有,古人只李白可比?

8.7/10

他的良知一步步陷落,虽然也曾面临过自我救赎的选择和回头是岸的机会,但他无一例外地在每一次抉择里都坚定地走向自我堕落。 全文对于霍华德的篇幅,相较于哈利和道林的交往来说,笔墨不算很多,但字句都表达出霍华德的深爱。尽管如此,道林不仅杀死了他,还能一夜安眠,能快乐赴约,即使在最后面对更加扭曲的画像时,想要结束了也仍是画像。 既然它曾杀死过画家,那么也应杀掉画家的作品,以及它所隐含的一切。它会杀死过去,而过去一旦死了,他就自由了。它会杀死这种畸形的灵魂生活,若没有画像的骇人警告,他就能归于平静。他抓起刀,刺向画像。 文中表述清晰地指出了,他想刺的是画像,他最终刺向的也是画像。但是最终的结局却是道林本身以一种极度衰老之态离世。也许不排除在他动作完成的过程当中,他幡然醒悟突然将刀尖的方向改向自己的心脏…但我从整篇故事中认识的道林,不允许我作出这样的猜测。他更指引我去认为:他是坚定的自私自利者,如果最终死在自己刀下的是自己,那么也只能是画像的魔力使他死去。 况且全文没有否定这种力量的存在,画像确实可以替道林承受岁月的痕迹,以一种肉眼可见的方式见证他的罪行。文中也提及到一些流言,说他是出卖灵魂的魔鬼王子,那么可不可以把最后看似因果不符的结尾理解成:道林无形之中与这股力量形成的交易,因为他自己背弃契约想要谋害另一个契约主时,交易破碎了,他拿去当掉灵魂的代价——不朽的容颜,也一并返还,而死亡则是对于道林不义之举的最终惩罚。 道林是行走的悲剧,他去到哪,厄运就缠绕在哪。他是可恨的。我是心碎的读者,和画像一起目睹道林的堕落史。他是可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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