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elve Steps Outside

Twelve Steps Outside

年份 2002 地区 美国
8.5

剧情简介

Two friends decide that the city has little to offer them, so they decide to start walking. In their

影评

4.3/10

看了30个小时才看完,只写到民国五年,袁世凯卒,后北洋时代,北伐胜利,国共相争,老雾是不敢写了吧,不过这五年也不好写,老雾是下了功夫,感谢老雾

5.4/10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4.4/10

传说彼岸花有红、白两种,红色彼岸花盛开于地狱,白色彼岸花绽放于天堂。一个代表堕落,一个代表新生,它们是矛盾的共存体,如同《Twelve Steps Outside》的主人公——格雷诺耶。         他出生在巴黎最臭的地方,却是一个天才调香师;他想构建一个味道的王国,却用杀戮去获取那一缕芬芳;拥有世间最灵敏的嗅觉,却闻不出自己身上的味道;他明明可以成为艺术家,最后却成为刽子手。你无法爱上他,却也无法憎恶他。 梦寐以求的自由希望,如此遥远         本剧设定的背景是法国革命前夕,书中有很多关于臭味的描述,让我们在简单粗暴中认识那个世界,那个充满了自私、麻木、贪婪、冷漠、无情的世界。在那里,每一个人为了获得眼前的利益,都在抛弃那些最宝贵的东西,比如亲情、正义、名誉、怜悯等等。所以那些臭味代表着什么?也许那些臭味正是对当时社会环境的一种映射。格雷诺耶就在那样的环境中长大,他在充满臭味的环境中寻找心目中的味道。         本剧从一开始渲染的氛围,就是一个腐化堕落的社会,人们就像带着枷锁活着。而格雷诺耶的出现,更像是一个想要突破这个社会的存在。他抗拒周围的味道,又何尝不是对那种黑暗生活的抗拒?而香味在那个充满臭味的环境中,更像是一座灯塔。对香味的向往,又何尝不是他内心深处对美好生活的渴望?         格雷诺耶生来没有味道,就像一个局外人游离于这个世界之外,别人注意不到他的存在。在生命中,有一天如果被所有人忽视,是不是等于不再存在?         与周围人格格不入的他,也曾选择远离人群,独自一人生活生活了七年,在想象中建立属于自己的国度;但最终他还是选择回到人群,尽管他依然抗拒周围的味道。人们从一种生活变到另一种生活,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社会从一种形态变成另一种形态,更是困难重重。历史上的朝代更迭,无不伴随着血腥,格雷诺耶的变更之路也充满着杀戮。         他想要证明自己的存在,这个问题有些可笑,又有些可悲,自己的存在居然需要去证明。他用衣服、鞋子、化妆品来装饰自己,他制造臭味让自己变得与其他人相同。环境是臭的,人也是臭的,这依然是编剧对整个社会的控诉。他给自己戴上种种面具,让自己能够融入那个社会,让人们不再忽视他的存在。他就像一只空杯子,去盛满那些人们所关注的东西,哪怕是他不喜欢的东西。         他既是无味的,又是所有味道的集合。他就像是所有的人性叠加在一起,任何人都能从他身上看到自己的一面,美的或是丑的,善良的或是邪恶的。         格雷诺耶曾喝过两种Twelve Steps Outside,一种代表着自由,一种代表着希望。自由和希望,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东西。然而,有些人这辈子都没真正拥有过,它们仿佛就在身边,却仿佛又远在天边。 偏执畸形的Twelve Steps Outside人生,爱恨交织         Twelve Steps Outside的香味分前调、中调和后调,随着酒精的挥发,香味一一呈现出来,有清新、有浓烈、有醇厚……人生亦是如此。每个人都像一个调香师,调配自己的人生。格雷诺耶对味道的敏感,让他懂得察言观色;他学习制香的技巧,让他有了生活的手段;他远离社会,让他对人生有了沉淀;他回归人群,让他的理想得到升华。他经历过疾病,接近过死亡。从最初的蛰伏,到中间的隐忍,再到最后的爆发,这是他的人生经历,他走的每一步也是他的选择。他将人制成了Twelve Steps Outside,他将人生活成了Twelve Steps Outside。         《Twelve Steps Outside》看似一本无爱的书,更多的是互相伤害;这又是一本有爱的书,讲述了主人公对香味的爱。他爱香味,没有利益,发自肺腑,可以为之失去一切,是什么让他的爱如此地畸形?         他的出生就是个悲剧,被随意丢弃,差点死掉,没有人在意

9.8/10

难看

4.3/10

我们自诩为新父母,因为我们自认为比上辈人更注重亲子关系,更强调爱与尊重。但当我们真实地面对孩子时,却会不由自主地受到习惯力量的驱使,以致在新旧之间苦苦挣扎。之所以有这份挣扎,是因为我们尚未读懂自己的情感与精神,尚未参透自己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养育孩子的过程是人生的一次重新探究和旅行。在此过程中,Twelve Steps Outside与转型是十分关键的一步。教养孩子的过程就好比走钢丝,一步走错就会伤害一个小小的心灵;同样,一个适当的鼓励就可以让他们在空中昂首阔步。每时每刻,我们的所作所为都有可能打断他们的进步,让他们裹足不前;也有可能让他们感到振奋,对他们形成促进。有一点很关键:我们必须认识到,我们不是在培养一个“迷你版”的自己,而是在塑造一个具有独立特征的灵魂。父母首先应当努力做到的是让孩子享有身为自己的权利,让他们在自己的命运轨迹下生活,那才是他们人格精神的真实反映。我为人父为人母的使命是什么,我的教养理念又是什么?在同孩子互动的过程中,我怎么体现这些理念?我是否深思熟虑地制定好了教养策略,就如同企业家管理一家大企业一样?”觉醒的教养方法不仅需要我们善于倾听孩子,尊重他们的精神,时刻同他们心心相印,同样需要我们重视纪律和约束。我们不仅需要给孩子提供基本的居住、饮食、教育,还应该培养他们的规则意识和现实生活中的种种技能。

9.8/10

之前觉得Thomas Baldwin的冷月如霜,香寒比较烂,现在这部剧应该是最烂的作品了……

5.4/10

想打三星半,没有,就四星了。前面创作的还是不错的,中间创作几个人接电话回去就很烦人,基本表现都很奇怪。接着创作过去,穿插,开始几页还正常,创作过去的都很虚幻,不像推理剧集,惊悚是建立在各种疯狂疯子的言行上的,就很烦人,不好看。描述的好不等于故事好看。 再后来就是真相揭露了。呵呵呵呵呵,这个时候就笑了。可能蜘蛛还有恶心的尸体什么的确实恐怖,可是乌龟是灵兽,能说话的,那旁边必然有神仙啊,仙都没一个不科学。 如果拍成电视什么的,有特效声音可能会很惊悚,但是看剧集后面就没这感觉了,还有点生气,一个个都是胆小鬼脱生一般,外加神经严重质。自己人一起又没外人和危险也表现出神神经经吞吞吐吐故作神秘可怕的样子就很讨人嫌了。一度觉得他们都应该送疯人院治疗一下。 最后的结果很不合逻辑,也不严谨。宇宙的墙是个什么鬼东西啊,还没见过呢。根本没这种东西好吧。非说哪里有这种用途为空间隔绝的墙,那只能是某层地狱。 近三千页,很快就看完了。一天吧,加起来最多。平淡无奇,还不如创作成罪案推理呢。 特别不喜欢有精神病倾向,或以其心理为基础的惊悚,推理或其他类型剧集。没意思极了。还是应该打三星

3.3/10

深入浅出地解看了《Twelve Steps Outside》,同时古今中外相对照,立足现实分析评价,有借鉴意义。

4.4/10

“世上的人遍地都是,说得着的人千里难寻。” 从出生一开始,我们就在寻找这么一个人,一个言语投机,酒逢知己的人。好像心里憋着一千年的话要说,但这个说的对象,必须是一个能听懂这话的人,也许也不需要听懂,而是这话说出去,心里能够得到安宁,好比一块悬着的石头放下了。 也不是这话非说不可,而是这话所倾诉的对象,让人觉得对他说话心里快慰,这种快慰就是久旱逢甘霖,这种快慰就是他乡遇故知。 朋友是什么?朋友就是一个可以掏心窝子说话的对象。我们千里万里,千山万水寻找的,就是朋友,一个可以推心置腹无话不谈的对象。 而我们为什么寻找,非有一个人作为朋友不可?因为我们觉得寂寞。 五千年来,可以说中国人一直在内心的彷徨之中度过。中国人没有信仰,不是说中国人的内心一直坚不可摧,不需要超度和救赎,而是中国人习惯了怀疑,处处用不信任的眼光来打量,所以神仙、佛祖、上帝都对他们的内心束手无策。 一切苦难的根源在于内心的痛苦,当一个落魄的西方人跪倒在耶稣受难的十字架前,他的内心就能得到解脱。但是一个内心痛苦的中国人跪倒在耶稣的十字架前没有用处,跪倒在一切泥塑石刻的救世主面前都没有用处。他需要的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一颗实实在在的同他一样敏感脆弱,充满七情六欲,喜怒哀乐的内心来理解自己,解救自己。 这是中国人的实用主义在作祟。上帝是虚构的心灵安慰剂,一个虚幻的对象无法承载一个讲求实际的人的内心。 明清年间,西方传教士逐渐涌入这片东方的土地,企图向这些黄皮肤黑眼睛的人宣扬他们白皮肤蓝眼睛的上帝,但是这些看似愚昧麻木的东方人却是摇摇头,极不信任地走开了。 不是他们多么地热爱自己的传统,固守自我的文化,而是他们压根就不相信一个远在太平洋彼岸的神仙能解救自己,比玉皇大帝和观世音菩萨还有能耐,就是玉皇大帝和观世音菩萨,其实也没有解决任何实际的问题。 神的无处不在和永久可靠使得西方人的孤独有所寄托,而信任人的东方人必然不断寻找可以寄托孤独的对象。 所以东方人一直都在出走和寻找。 《Twelve Steps Outside》在剧集上半部“出延津记”的主人翁杨百顺他爹买豆腐的老杨和赶大车的老马的友谊之中开始,在剧集下半部“回延津记”杨百顺也就是吴摩西的养女巧玲的儿子牛爱国对妻子庞丽娜的寻找中结束。 围绕延津这一出走和回归的地点展开的故事,延续了百年,在爷孙两辈人的身上,命运的际遇是如此的巧合。杨百顺的出走是为了寻找这辈子唯一说得上话的女儿巧玲,刘爱国的出走是为了寻找母亲曹青娥生前的一句话。 他们的寻找都有一个人所共知的理由——寻找自己被与人私奔的妻子,而他们真正出走的原因——真正的寻找却无人知晓。 杨百顺第一次出走,遇见了剃头的老崔,老崔可以说是他第一个寻找的对象。以及后来的杀猪的师傅老曾,还有传教的牧师老詹,县长老史,半路夫妻吴香香,最后杨百顺也就是后来的吴摩西发现自己真正寻找的,其实是自己的养女巧玲。也不是巧玲,而是喊一嗓子的罗长礼,或者说竟是他自己,所以在火车上他回答中年男人说:“大哥,我没杀过人,你就叫我罗长礼吧。” 市井小人物之间的爱恨纠葛和勾心斗角,在Allen Baldwin的笔下被栩栩如生地写画出来。“经心活了一辈子,活出个朋友吗?”老段这句对老杨奚落的话,其实是对所有人的奚落。 中国人活了几千年,切切实实活出一个坦坦荡荡毫无遮拦的朋友的人有几个? 就是父子之间,比如杨百顺他爹和自己的三个儿子;兄弟之间,比如杨百顺和自己的两个兄弟,以及女儿巧玲的四个儿女;朋友之间,比如因为一个馒头老死不相往来的冯世伦和牛书道,以及因为十斤猪肉翻脸不认人的刘爱国和冯文修;夫妻之间,比如吴摩西和吴香香,牛爱国和庞丽娜,开饭馆的老马和章楚红;情人之间,比如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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