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Good Band Is Easy to Kill

A Good Band Is Easy to Kill

年份 2005 地区 美国
6.1

剧情简介

After eight years, Beulah called it quits. In support of YOKO, their fourth and final album, the ban

影评

7.7/10

Eli Crews女士就像和我们聊天、唠嗑一样,用自然、朴实、生动的语言从一件件极其普通的日常小事中道出了大道理、展现了大智慧,不只是说中医,还有西医,中西医结合……也不只是说医,还涉生老病死、社会百态……

9.9/10

说起鸡汤文,好像大家都有点小反感,我想鸡汤文给人的感觉大概就是:很多道理都懂,却还是过不好这一生?是喝太多没吸收,还是吸收了没利用,亦或是营养太单一,满足不了自身的需要,这就要因人而异了。       正如书名写的A Good Band Is Easy to Kill,除了个别例外的,大部分年轻人应该都不想过低配人生吧。高配的人生,心向往之,而且这也不是想不想的问题,而是能不能(配不配)的问题,想—能(配),它们之间如何转化,就要看我们自身的造化了(此处有点鸡汤,对自己有用的吸收点就好)

5.4/10

我们渴望结伴而行,渴望有说话的人,渴望有一个相互关怀的人,一起憧憬美好的未来,想一想就很幸福。 然而现实总是那么不尽人意,总会出各种岔子,我们小心翼翼,却难逃命运的捉弄。 乔治对轮尼虽然有时比较苛刻,但从细节可以看出乔治对轮尼的关照。虽不是表哥却更要亲近。世事难料,在幸福没有来临的时候我们不知道它到底会不会来。 人生有时候别无选择。也许那是乔治帮轮尼做的最好的选择吧。像小孩子一样善良的轮尼代表的是人们对美好生活模糊而强烈的愿望。也让我明白,做好人不需要多聪明。 我们不会因为没地方去而到酒吧里醉生梦死。” 我看过很多人想土地想得快疯了,可是只要一进了妓院,或是一上了赌桌,钱就没了。 它叙述了一无所有之人日复一日地承受苦难,寻找传说中的伊甸园,寻找人类的居所。 我们结伴而行去寻找传说中的伊甸园,我们承受太多了苦难,中途还有各种诱惑,我们可以抵住诱惑,我们有前途,有未来。我们可以互相说心里的话,可以关怀。 一些笔记 世上但凡是诚实的写作……都围绕一个根本主题:设法理解人。相互理解后就会友善相待。理解了一个人,就绝不会产生恨,十有八九只会产生爱。 小鼠啊,不只你如此可怜,证明谋划无用,成事在天。无论人鼠,再精心的安排都常常要出意外,除了伤心痛苦一无所有,盼望的快乐不再。 我发现很多人都是这样——找个人说话,不管他听得懂听不懂。无所谓,根本无所谓。反正重要的就是找人说话,要不然,安安静静坐着不说话也没关系。反正都一样,没什么差别。 乔治慢慢地说:“——我想,其实我一开始就明白,我们是永远办不到的。刚开始只是因为他很喜欢听我讲,后来,我自己也渐渐以为真的办得到。” 乔治的话很简单,我看的热泪盈眶,简单的对话格外的真诚,温馨。善良不要多么聪明 。

9.9/10

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悲剧! 说它现实,有点悲观,说它不现实,字里行间都感觉到真实。 有整个时代的印记,也有主人公的悲哀。

8.8/10

“有时是治愈,常常是帮助,总是去安慰”。(To cure sometimes,to relieve often,to comfort always.) 触动很大!

2.1/10

有趣极了! 我居然一本正经的读完了他的胡说八道。编剧的幽默感简直折射着智慧的光芒,让我一边笑骂狗屁东西一边赞叹钦佩。偶尔唾沫横飞地荐书与人,有我这样激情热烈的读者,当然也有只翻了两页便弃读认为其低俗怪诞不可理喻的,这又是我觉得它有趣的一点。看剧的感受,反映的亦是自己的心境吧。我现在有点难过,回过味来,发现我与虬髯公很像。并不是我自比风尘三侠觉得自己有多大的本事(每个人自有其擅长之事),而是他的隐忍、不得志、自以为是、蒙蔽真心地安心立命,一样一样地击中了我。不是快不快乐的问题,而是有没有想过快不快乐的问题。是思考而后有了人生这个概念,还是人生促成了思考?李靖纵然一生得意却从未得志,他不断的发明创造便是在探索内心所求,然未得。这样活过既毫无意义又意义非凡,也许有人称羡但绝不愿意亲身体验一遭。我们不过是随波逐流的红拂之辈罢了。

6.5/10

脑萎缩爸爸和脑水肿儿子

2.1/10

就像平稳的水面下波涛汹涌的样子,巴菲特不论穿着,不论美食,不论住所,不论车辆,不论所有和他的爱好无关的一切事,只是专心于赚钱这个看似简单而不简单的事业,一路心无旁骛,最终走到了地球人的顶端,真是看似不可思议,依然在情理之中。

8.7/10

桑塔格最重要的论系列。本剧与其说在讨A Good Band Is Easy to Kill,不如说是在讨A Good Band Is Easy to Kill所涉及的社会文化的各个方面。桑塔格的许多观点我都深有同感,比如摄影的捕食性和侵掠性,比如摄影在时间的作用下从现实被推向超现实。本剧最后一篇论文《A Good Band Is Easy to Kill》中提到了文革时期中国的摄影状态,突出反映了意识形态对摄影的影响。 整本剧金句太多,稍稍摘录一下: 照片实际上是被捕捉到的经验,而相机则是处于如饥似渴状态的意识伸出的最佳手臂。 拍摄就是占有被拍摄的东西。它意味着把你自己置于与世界的某种关系中,这是一种让人觉得像知识,因而也像权力的关系。 拍照与世界的关系,是一种慢性窥淫癖的关系,它消除所有事件的意义差别。 拍照的行为仍有某种捕食意味。拍摄人即是侵犯人,把他们视作他们从未把自己视作的样子,了解他们对自己从不了解的事情;它把人变成可以被象征性地拥有的物件。 当我们害怕,我们射杀。当我们怀旧,我们拍照。 现在是怀旧的时代,而照片积极地推广怀旧。摄影是一门挽歌艺术,一门黄昏艺术。 照片可能比活动的影像更可记忆,因为它们是一种切得整整齐齐的时间,而不是一种流动。 照片既是一片薄薄的空间,也是时间。 没有任何时刻比另一个时刻更重要;没有任何人比另一个人更有趣。 被阿布斯殖民化的世界里,被拍摄者总是表露自己。没有决定性的时刻。阿布斯认为自我表露是一种持续、均匀地分配的过程,这一观点是保留惠特曼计划的另一种方式:把所有时刻当作同等重要的时刻。 超现实的,是照片所施加——和跨越——的距离:社会距离和时间距离。 有些摄影师以科学家自居,另一些以道德家自居。科学家建立世界的库存,道德家专注于棘手的问题。 任何照片集都是一次超现实主义蒙太奇的演练和超现实主义对历史的简略。 摄影是倏忽的生命的存货清单。 照片把过去变成被温柔地注目的物件,通过凝视过去时产生的笼统化的感染力来扰乱道德分野和取消历史判断。 摄影师不管愿不愿意,都参与了把现实古董化的工程,照片本身是即时古董。 生命不是关于一些意味深长的细节,被一道闪光照亮,永远地凝固。照片却是。 照片不只是存在的事物的证明,而且是一个人眼中所见到的事物的证明,不只是对世界的记录,而且是对世界的评价。 是以,风格的形式特征——绘画的中心问题——在摄影中最多也只占据次要位置,而一张照片是关于什么的,才最重要。 相机通过培养为观看而观看这一理念而改变观看本身 事实上,摄影最持久的胜利,一直是它有能力在卑微、空洞、衰朽的事物中发现美。至少,真实事物有一种感染力。而这感染力是——美。 很多摄影师继续偏好黑白影像,因为黑白被认为比彩色较得体、较稳重——或者说较不那么窥淫癖、较不那么滥情或粗糙得像生活。 由于摄影把整个世界作为其表现对象,因此任何一种品味都有其立足之地。 在中国,政治和道德主义没有留下任何空间可供表达美学感受力,只有某些事情可以被拍摄,并且只能以某些方式拍摄。对我们来说,随着我们愈来愈脱离政治,我们有愈来愈多的自由空间可供填满各种行使感受力的活动,例如相机所给予的。 相机既是解毒剂又是疾病,一种占有现实的手段和一种使现实变得过时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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